昨天,工信部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将实施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
据悉,国家将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政策主要包括:一,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二,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