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8日 07:28 |
作者: |
傅苏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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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8年底,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超过10万户 □ 本报记者 傅苏颖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业内普遍认为,《通知》的发布是监管层采取的一个隔离措施,主要是为了规范资金的流动过程,防止热钱的大量外逃。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原来相对数量较少的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行为,逐渐变得越来越普遍,总量也越来越大,且增速较快。 据外管局统计,近几年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大约每年近2万户(含在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境内银行开立的离岸外汇账户),截止2008年底,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超过10万户。 为对境外机构外汇账户进行明显标识,便利统计和业务办理,《通知》将要求所有境外机构外汇账户必须标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 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对境外机构在非离岸银行部门开立的其他外汇账户,没有统一制定相应的规定予以规范,这导致这些外汇账户无论是在主体性质识别、总量统计方面,还是在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等方面,均带来一定程度的管理隐患,容易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金融动荡情况下更是容易成为外汇资金大量进出的渠道。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通知》的发布是监管部门一种隔离热钱进入国内市场所采取的一个措施。通过规定外汇将不能随意的进行结汇,必须办理正规的手续,这将起到了一个风险隔离的作用。 “《通知》的发布主要是监管层为了防止外汇资金的大量外逃”社科院金融研究研究员易宪容表示,通过对账户的监管,监管层能更清晰的掌握到外汇的资金流向,当外汇资金有异常动向时,监管层则可以及时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平安证券分析师郭艳红表示,我国的金融业不会因为这次危机而停止开放,经济开放程度只会不断的扩大,金融是要为之服务的。之前没有出现的一些现象,由于外汇账户由于规模比较小,所以监管层面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措施。随着外汇账户规模的不断扩大,通过外汇账户进行外汇资金的违法行为也慢慢暴露出来,这次通知的发布也说明了监管层对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方面的监管逐步的完善。此外,在监管方面,《通知》的发布对监管层掌握外资具体动向的确是大有裨益。 外管局相关人士也表示,《通知》填补了现行法规在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方面的空白,有助于防范风险,防止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成为资金非法流出入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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