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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出紧急公告防止猪流感传播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7日 09:48 作者 左娅
 
  国家质检总局25日发出紧急公告,要求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地区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主动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流感症状的人员仔细排查,对受染人或受染嫌疑人采取公共卫生观察、隔离、送指定医院诊治等检疫措施,防止人感染猪流感疫情传入我国。

  紧急公告还要求,来自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地区的人员,如有流感样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过去两周去过流行地区的人员,入境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应及时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联系。

  此外,前往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地区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旅行中或旅行后出现流感相关症状者,应立即就医,并在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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