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尔街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4日 13: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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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周五报导,中国立法机构已经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
根据最新通过的中国邮政法修订案,包括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新邮政法将于10月1日生效。自去年10月邮政法修订草案公布以来,市场已经对此次调整形成普遍预期。
去年10月公布的邮政法修订草案引发了外资企业的担忧,外商担心修订后的法律将不利于他们与中国国有邮政服务公司竞争。
中国国家邮政局(State Post Bureau)副局长王渝次在一次新闻发布会间隙向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表示,外资企业只能在中国国内从事包裹快递业务,以及(除私人信函以外的)信件的国际快递业务。
中国国家邮政局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中国邮政业务总收入人民币259.6亿元,其中快递收入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占邮政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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