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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戴根有撰文指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项战略措施,应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其提供商品或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当企业没有固定资产可以抵押,又没有合适的担保的时候,企业可以选择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获取融资,通过应收账款的融资让未来的现金流提前变现,缓解企业由于应收账款积压而造成的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 戴根有指出,作为一项新的担保融资业务,银行与企业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缺乏认识。商业银行认为应收账款难以控制,因此业务难以开展;许多中小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担保品来解决融资问题。 戴根有认为,央行可通过信贷政策引导针对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而且银行获取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成本也更高,相应地银行需要收取更多的风险补偿费等。同时,通过改善我国企业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大环境,革新企业融资制度,从而使银行业务从贷款批发业务逐步转向面对中小企业的零售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信贷监管部门可适时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制度支持和业务指导。 他表示,随着大型企业融资方式向直接融资转型,商业银行应该及时调整信贷投向,结合实际情况,将中小企业作为重要的客户开发资源和利润增长点。(任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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