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原有税收优惠延期五年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0日 07:45 作者 朱宇
    财政部17日消息,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了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企业原有税收优惠政策并延期5年,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特别是对转制后的文化企业继续给予税收支持。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指出,2005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所有文化单位和不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单位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全国2000多家转制文化单位。
  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了原有优惠政策并延期5年,对于原有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予以保留,并结合文化体制改革实际需要,增加一些新内容。新内容主要包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等,此外还包括一系列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以及鼓励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朱宇)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文化体制改革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04-17 11:12)
·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所得税 (04-11 09:19)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03-20 08:07)
·文化体制改革要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 (02-14 08:15)
·财政部拟从今年起将中央行政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04-18 10:48)
·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推动文化改革发展 (04-17 11:11)
·财政部官员就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有关情况答问 (04-16 10:58)
·地方债利率随行就市 将采取措施为承销机构"降压" (04-16 07:42)
·财政部要求:严格审核扩大内需投资预算 (04-15 13:07)
·财政部要求严格审核扩大内需投资预算 (04-15 08:10)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