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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5日 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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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力争用两年时间,即2010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条件的省份要积极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在设区的市实行市级统筹,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个制度规定执行得不到位,目前有一半以上的省、自治区实行的仍是县级统筹。 人社部已确定今年重点在已出台地方工伤保险条例的广东、海南、河南3省选择工伤预防试点城市。 试点城市主要是探索建立工伤预防费提取比例与使用项目,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工伤预防的工作机制等,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据了解,人社部已经研究起草了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此外,还将进一步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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