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税务总局明确保税物流中心相关税收问题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5日 04:58 作者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相关税收问题。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等23家保税物流中心。同时,为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允许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
  通知称,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境内,视同进口,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按照进口的有关规定征收或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据新华社电)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要求 认真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 (04-02 04:49)
·税务总局:“车购税退税”纯属骗局 (03-28 10:38)
·税务总局:今年前2个月出口退税额同比增长两成 (03-24 09:00)
·2008年出口退(免)税增长11.2% (02-24 13:21)
·税务总局要求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02-20 17:08)
·税务总局要求成品油企业进行消费税纳税评估 (02-18 11:17)
·税务总局:国家正研究补贴用汽柴油较多的行业 (12-18 17:14)
·国家税务总局:采取多项措施 保增长扩内需 (12-17 11:03)
·税务总局专家解读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十大问题 (12-12 16:37)
·李迎春:税务总局一点头 虚拟货币买卖合法了 (10-31 05:24)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