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7日 09:02 |
作者: |
孙维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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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五一”黄金周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五一”放假全套方案:5月1日至7日放假,其中1日为国家法定节日,2日、3日为周末,4日、5日与9日、10日对调,6日、7日为带薪年假。同时规定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了负责公共安全、公众服务部门都要求留人值班,尽可能做出安排。
就在这一决定公布后的第二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
“长假炸弹”顿时在这个饱受金融危机侵蚀的地方掀起一阵热浪。公众纷纷涌入旅行社报名。冷热对比鲜明。2008年“五一”3天假期,广东省旅游人数同比减少了50%。
就在广东热情攒动时,国务院办公厅却立即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说:“其实这并不冲突。而且是可以兼容的。这要从国务院下文的用意来分析。”他认为,国办的通知可以狭义地看作各地方今后不准擅自修改假期规定,但是也可以视为:地方必须要将“休假”落实到位。
3月26日发出的通知表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已对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地要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这与《通知》原文的区别在于,缺少了“劳动节”的休假解释。
国办3月26日的通知强调,“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各地区、各有关方面要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休闲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活动,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何为合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认为,各地方因地制宜地调整假期是有必要的。不过,广东特色的“五一”长假也许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特别是广东遭受金融危机后需要各种措施刺激经济。”在他看来,国办发文意在“担心发生无序制定假期的情况,从而影响稳定”。
广东已经拍板,外界开始推测谁是下一个特色长假“特区”?据悉,杭州市旅游委员会3月初向南京、苏州等地旅游部门建议共同恢复“五一”长假,结合各地旅游券发放,联合拉升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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