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国家公布毕业生就业新政
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8日 11:06 作者
     首次以公告形式发布,非直辖市应放开落户

  本报讯 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昨日公布,国家对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应征入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教岗位等国家基层项目,参加国家、地方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家庭困难的五类大学毕业生将分别给予各种优惠政策。 

  政策主要有: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考研加分、免试就读成人本科、报考政法院校定向生优先录取等。为鼓励和支持到中小企业就业,今后除直辖市外,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的毕业生,还可享受劳务费和社会保险费,工作结束后另行就业,可连续计算工龄。 

  据了解,这是教育部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宣传告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北京严控“双外生”政策不变 (03-11 08:16)
·网络联盟: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12-05 06:13)
·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各方合力缓解求职压力 (11-17 10:48)
·屡屡受挫 首位“硕士村官”杨本伦缘何败走麦城 (08-06 10:40)
·毕业生四种方式租到合适房子 (06-11 09:25)
·毕业生的黄金规则 (05-24 10:13)
·“低薪时代”逼近“天之骄子” (03-25 11:23)
·两个毕业生故事:从最低处做起 (02-26 08:09)
·港毕业生找工作仍要高薪 人事顾问呼吁面对现实 (02-23 16:20)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02-16 07:43)

 全景财经宽频-《交易日》:交易时段视频直播股市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