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2日 09:16 |
作者: |
苏曼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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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3年;为去年12月以来央行签署的第四份互换协议
本报讯 (记者苏曼丽)昨日,央行宣布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签署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根据双方协议,其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这是去年12月份以来央行签署的第四份货币互换协议。
所谓互换协议就是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一旦任何一方发生了危机的特定情况,这笔资金将随时启动。具体而言,中国和白俄罗斯两国的央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总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的资金投放,为本地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这样既有利于保证两国的金融稳定,同时为两国的贸易往来提供更充裕的流动性。
从2008年12月份以来,央行先后与韩国、中国香港以及马来西亚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协议实施有效期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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