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0日 10:41 |
作者: |
余晓洁;华晔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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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日电】记者9日从财政部获悉,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近日中央财政下达了1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资助330家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 财政部表示,中央财政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对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和扩大融资规模有积极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上述330家机构共为约4万户中小企业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担保业务约1148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达327亿元,比前三季度平均业务量增长近20%。 在中央财政的带动下,地方财政部门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苏、广东等15个省份财政部门共增加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资金约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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