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5日 11:31 |
作者: |
周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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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始终怀着一颗为民计民生鼓与呼的热心。这次到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张育彪一口气拿出了12份建议,从就业、旅游、城管、出入境、户籍制度改革等方方面面向大会提出自己长期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应对之策。 望深圳居民 持身份证自由访港 继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呼吁简化深圳居民往来港澳手续得到各方面响应和支持后,张育彪今年再次提出建议,呼吁公安出入境部门开放深圳居民持身份证自由往来港澳。 张育彪说,开放深圳居民持身份证自由往来港澳,首先是落实温家宝总理向香港承诺的“挺港14条”的体现,有助于粤港澳联手抗击金融危机,对香港商贸、旅游、服务、金融等行业提供强有力支持。同时,也是方便深圳居民往来港澳的便利之举,可替市民节省办证费用和通关成本。 “目前世界上约有17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士都可免签证到香港旅游,更何况深圳与香港近在咫尺。”张育彪指出,当前不便于内地人自由到香港旅游、购物、消费的做法应该逐步放宽,深圳可率先试点。建议公安出入境部门给深圳居民换发一次签注、不限次往返、常年有效的电子通行卡,实现刷卡过关的“自由通关”。他认为,目前国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完全具备电子通行卡的特点和功能,可直接作为过关凭证。 在这条建议中,张育彪还呼吁尽快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关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旅游签注”的“挺港”措施。据悉,香港与广东正紧锣密鼓推进这项措施的落实,从今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深户居民,有望办理1年内多次往返香港的签注。 不妨使流动摊贩 合法化经营 流动摊贩虽小,背后却往往关系一家人的衣食住行。张育彪在“关于改变城管执法理念和做法,在城市有限放开流动摊贩经营的建议”中指出,许多小摊小贩的背后都维系着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生活。城管执法人员强行驱赶和取缔,必然会导致激烈的反抗。解放小摊贩意义重大,有诸多优点,包括:满足低层和普通市民阶层的生活需要,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可以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也可激励待业人员低成本创业;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等等。 为此,他建议变“堵”为“梳”,对小摊贩合法化,各城市可根据城市规划、市民需求,划定一定区域,限定时间、地点经营。比如,对那些卖早点的,可考虑在早上7点半前结束,不影响市民上下班,对交通不造成堵塞;而一些卖小商品的,可允许在晚上7点半后经营,晚上12点前结束。同时,政府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包装,在卫生和经营上予以监督。 张育彪提出的另一项有利于国民福利的建议是恢复“五一”长假制度。他指出,去年取消了“五一”长假,虽然是多了几个小长假,但如果用于旅游时间根本不够。而且目前如果恢复“五一”长假,还可以有效发挥拉动内需的作用。虽然看起来有点“朝令夕改”,但却符合我们党和政府“实事求是”的传统。 发放培训券 培训返乡劳务工 在张育彪的12条建议中,最引起媒体关注的是关于“在全国集中开展一次返乡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劳务工培训券制度’的建议”,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素质,人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 张育彪说,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以来,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国大约有2000万农民工失业返乡,占外出农民工人数的20%左右。春节过后,这些失业农民工面临着何去何从的艰难抉择。金融危机虽然造成大量农民工返乡,但客观上也为政府对农民工集中开展一次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法律常识等,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契机,是造福全国农民、提高“中国制造”技术含量的一次良机。同时,2000多万农民工集中开展一次培训,对全国的培训机构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可以有效扩大当前的培训市场,这与当前国家千方百计扩大内需的政策是完全吻合的。 为此,张育彪建议中央财政全额出资,统一向返乡农民工和新增农民工发放“劳务工就业培训券”,以县、乡为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2500万(2000万返乡、500万新增)的培训人数,参照吉林、成都等地的培训费用(约人均500元),中央财政只需为此负担125亿元就能完成,只占这次应对世界金融危机资金总安排的很小部分,完全可行。” 实行居住证制度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对于社会十分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张育彪代表已经两次向大会提出相关建议。他今年的建议是在全国推广上海、深圳等地实施的居住证制度,并在成熟的基础上实行按居住年限准予外来人口入户,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体劳动者。 他在建议中指出,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时至今日在全国层面依然进展不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的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上长期存在较大差别,“一锤定音”式的改革“说易行难”。因此,根据上海、深圳等地近年来试点居住证制度的成功经验,建议户籍制度改革不妨实行“半步策略”,即在全国范围先行推广居住证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居住证和户籍“两种制度并存”,持居住证满一定期限并符合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转为户籍。从而使居住证成为外来人口进入当地户籍的“桥梁”和“通道”,既让广大外来人口有盼头、有奔头,又实现了城市和农村人口的有序流动,并且给了大城市户籍“扩容”一定的缓冲期,使户籍制度这一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得到积极稳妥地推进。 居住证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为:全国统一联网,以市、县为单位发放,取消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实行的暂住证制度。外来人口流动到当地工作、生活一段时间后,必须办理居住证。持居住证满一定期限如1年、3年,且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逐步在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各个方面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待遇。继续持证满一定年限如3年、5年、7年,且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有长期固定住所,没有犯罪记录者,可以申请直接入户。他特别强调,为了体现劳动者人人平等的原则,专业技术职称等文凭技能条件不作为申请入户的限制条件;购房、纳税总额等经济条件也不作为申请入户的优先条件。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待时机成熟,可完全以居住证取代户籍,使按居住地管理成为我国人口管理服务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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