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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胜阻:劳动合同法重在考虑“灵活实施”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05日 07:12 作者 刘琳
  每经记者 刘琳 发自北京

    对于《劳动合同法》是否应该在经济不景气的局面下予以修改的争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直没有停止过。现在,这一争论已经持续到了两会上。在近日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逐渐披露的提案中,陆续有人提出修改《劳动合同法》的见解。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在接受凤凰网访谈和《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不主张修改《劳动合同法》。目前,政府应考虑的是怎样灵活、有效地实施这部法律。

丁耀民:结合实际 可修改有关条款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经贸委主任丁耀民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劳动合同法》贯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当前的实际用工情况,尤其是浙江等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现状,修改《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

    他提出应将促进就业作为基本的立法理念。既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禁止与劳动就业无关的限制就业和就业歧视等不当行为,又要有鼓励企事业单位多用工的条款,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用工,对临时工、钟点工、兼职、劳务派遣等就业形式的法律关系予以明确规范。

    同时,他在提案中指出,在加大用工者责任的同时,也要加大强势劳动者的责任,以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注重运用经济赔偿手段,提高用人单位或强势劳动者的违法成本,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此外,丁耀民还提出,由于基层劳动部门肩负的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任务也日趋繁重,因欠薪或欠薪逃匿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屡见不鲜。

    他建议从法律的角度明确欠薪企业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及处理办法,并明确建立防范处理企业欠薪、法人逃逸的工作机制,建立由公安、法院、劳动保障、经贸、财政、地税、工商、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动机制,平时加强监管,一旦发生企业欠薪逃逸事件,可以各司其职,协调处理。

辜胜阻:不宜修改 应灵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虽然赶上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劳动合同法》的推出看上去有些生不逢时,但辜胜阻认为法律已经通过,不应再改变。政府目前应做的,是“考虑怎样灵活、有效地实施这部法律。”

    他建议除了允许企业缓交半年社保费外,政府还应该允许中小企业缓缴税。“现在应该交的税,能不能一年以后,或者一定时期以后再补交。这样可以大大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辜胜阻说。

    辜胜阻在昨日的访谈中还表示,鼓励农民工创业可化解就业危机。他建议建设一批人口规模为10万到30万的中小型城市,引导返乡农民工前往这些城市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不仅可以化解目前的就业危机,还能够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激发农民工潜在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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