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4日 07:49 |
作者: |
潘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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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 应准许企业并购商誉减值税前扣除 □ 潘 霓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今年特别关注企业并购商誉减值税前扣除的问题,在《关于准许企业并购商誉减值税前扣除的提案》中,他建议在税收政策上尽快明确,允许对当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通过此政策,可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整合、推动产业升级;加快企业国际化的进程。 他的另外几个提案也是人们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加强国内担保公司和评级公司监管提升社会公信力的提案》、《关于建立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呆账快速核销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托管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监管治理的提案》。 他说,目前我国正面临经济增长快速下滑、就业形势愈发严峻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在危机中及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国内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长久可持续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包括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而且当前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式,也是我国优质企业大步走向世界的最佳时机。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规范了企业并购商誉的会计处理规则。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对商誉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从目前情况看,企业对商誉计提资产减值非常谨慎。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于当期计提的商誉减值税前扣除没有明确规定。仅允许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在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长期持有并购企业股权,由于对当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并未明确允许税前扣除,在实务中,外购商誉在当前计提的减值就无法在税前扣除。从而加大了并购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不利于鼓励企业的并购行为,不利于企业通过行业整合快速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不利于加快企业国际化的进程。”马蔚华说。 去年,招商银行在国际化方面有几个大的动作,一是在纽约设立代表处,二是在香港并购永隆银行。平安证券预计,并购永隆银行在商誉减值总额在50亿港币左右。 “有人问过我,说晚些时候收购,就会低不少价格。但我说,任何事情都有个时机问题,现在价格是便宜,但还有人卖银行吗?通过这次收购,招行得以全面进入香港这个全球关注的金融市场,在香港获得了一个综合化经营平台,获得了有效推动经营战略调整的契机。”马蔚华笑着说:“五年,我们会把永隆银行打造得象招商银行在内地的表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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