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我国立法取消多项收费为食品企业“减负”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26日 10:08 作者 周婷玉;张景勇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规定,取消多项收费为食品企业“减负”。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食品行业一些企业负担过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到食品安全,建议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收费问题进行规范。
  食品安全法草案为此增加规定: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前,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规定,监管部门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同时,草案还取消了电子监管码制度。
  同时草案规定,各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活动深入开展 (12-22 14:11)
·成本一涨再涨 食品减量不减价 (08-12 06:07)
·食品企业质疑电监码作用 (05-15 16:02)
·食品企业对“安全法”提4大意见 (04-22 11:22)
·川味品牌抱团扩张 (07-31 14:45)
·《食品安全法》有望年底出台 (07-09 14:0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出台 (10-30 03:22)
·依靠立法执法 保证食品安全 (09-24 02:28)
·加快立法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发展 (04-01 08:26)
·今日沸点 立法能让工资涨起来? (01-21 10:10)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