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7日 11:27 |
作者: |
潘隽;徐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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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美国即将通过的“买美国货”条款提出不点名批评,称“深感忧虑”。不过昨天接受晨报采访时,不少专家称中国采取贸易报复政策的可能性不大。中方态度:
对“买美货”条款深感忧虑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加深影响,有的国家在刺激经济的方案中提出了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我们对此深感忧虑。”姚坚表示。
他还介绍称,一些国家为了救市已经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滥用WTO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即“两反两保”);二是使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有的国家提高了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通过合作和磋商解决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姚坚对此态度十分明确。美国方案:
中印巴俄等被排斥在外
虽然姚坚并未点名具体国家,但众所周知的是,奥巴马即将于今天正式签署落实经济刺激计划,其中保留了备受各方批评的“买美国货”条款。据悉,在14日结束的七国会议上,不少与会者也曾指出该条款带有贸易保护色彩。
此前,众议院在经济刺激方案中添加“买美国货”条款,要求获得振兴款的公共工程只能使用美国制钢铁。该条款要求采购必须符合美国在多边或双边贸易协议中所承担的义务,但是中国、印度、巴西和俄罗斯等非国际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国则被排斥在外。
此条款随即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典型。在13日参众两院先后通过的经济刺激方案里,“买美国货”条款在添加了“不得违反国际贸易协议”这一条件后,得到了保留。如果今天奥巴马予以签署,就意味着这项措施将得以正式落实。专家观点:
可能在WTO内解决争端
“买美国货”条款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中国采取相应的贸易报复?为此,记者采访了三位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他们均表示,中美“贸易战”并不会因此一触即发。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高永富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买美国货”条款违背了WTO对于贸易自由化的相关规则。高永富认为,在该条款实施后,各国会根据其对本国贸易产生的影响来酝酿对策。高永富猜测,中方首先会针对该问题向美国提出磋商,如果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不排除中方将走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专家组程序,但走这一程序至少将耗时一两年;即便WTO最终裁决美国应取消该条款,这漫长的审理程序也给了美国争取到了“喘口气”的时间。
“我的钢铁网”资讯总监徐向春则认为,奥巴马刺激经济方案中,“不得违反国际贸易协议”这一条件在表述上十分模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美国很可能会采取直接排斥外国产品的做法。“如果美国明确规定不准使用中国的钢材,中方很可能也会采取相应的报复手段,比如对于美国某些产品的进口进行限制。”
“这是一种隐蔽的阻碍方式,该条款利用‘政府采购’为借口打法律的擦边球,排斥中国等尚未参加‘政府采购’多边协议的国家。”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教授朱兆敏与徐向春一针见血地指出,中方不便对此直接作出报复性回应。朱兆敏说,中方正在与WTO谈判加入该多边协议的事宜,相信中国的加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新闻链接]
新华社:限买美货可能成为解困的“毒药”
14日,新华社发表评论抨击美国经济刺激计划中有关“买美国货”的条款,称贸易保护主义是伤害穷国的“毒药”。
新华社援引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例子表明,采取国内保护主义措施引发贸易战,对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都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新华社在评论中说:“历史经验和经济学常识表明,面对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绝不是出路,而恰恰有可能成为一剂加剧世界经济困境的 ‘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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