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7日 09:07 |
作者: |
止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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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中层干部被评定为“最差”,在当地媒体上点名通报。新春伊始,山东省济宁市2008年“十差干部”的姓名在这个城市广为流传。沸沸扬扬的议论中,有对这一转变干部作风措施的肯定,也有对评定标准是否科学的质疑。 这年头,奖励先进的各种“十佳”早已司空见惯,惩戒后进的各种“十差”也并不鲜见,只不过棒子大多打到单位为止,直接把棒子打到有名有姓的干部头上,或许倒能算是一种“创新”。评选“十佳”、“十差”中层干部,据说是济宁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我看来,评选“十差干部”除了与“十佳干部”形成反差明显的“对称美学”之外,充其量只是一种浅层的表达方式更新而已,无关乎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 “十差干部”评定,被质疑为是打“死老虎”;事实上,即便不是“死”的,那也注定只能打苍蝇不能打老虎。“十差干部”是通过内部确定的方式产生,拥有确定权的人自然不可能给自己评“十差”,给自己评“十佳”倒是有可能的。再者,评定“十差”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科学的固定标准,永远都是主观大于客观。 我倒无意简单斥责评定“十差干部”是在作秀,只不过,靠树立所谓反面典型来震慑干部,多少都有些一厢情愿。“十差”也好,“百差”也罢,永远都是:没有最差,只有更差。在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十差”名单之前,所有人都会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所有人也都会认为比自己差的人多了去了,只要还有人垫底自己就不用怕进“十差”。说到底,评“十差”要么是一种多余的事后鞭挞;要么就是只对极少数倒霉蛋有效,而不可能作用到所有干部身上,自然也不会产生普遍意义上的威慑力。最有可能出现的连带效应是:下次公布“十差干部”前可能会多很多窥探者和说情者,如此而已。 真要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就要在反腐制度建设上动真格,而不是花心思搞一些华而不实的形式。这就需要吸取和借鉴“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温总理语)。比如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国内率先开启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就是一种世界通行的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满足,更是对官员保持廉洁预防腐败的有效保护,为何不学一学? (止凡,杭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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