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1日 08:30 |
作者: |
黄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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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方政府降低行政成本、增强县域经济活力的重要尝试,海南省从2008年10月1日起一次性向全省市县下放197项行政权力,另有20项待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规后再下放,此举当时曾轰动全国。 在目前进行“省管县”改革的省份中,“海南模式”显得特立独行。与大多数省份“省管县”仍停留在财政上不同,“海南模式”开始大批量下放行政权。 海南模式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经济改革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夏锋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是海南1988年开始推行“省管县”以来的又一重大举措,“改革的大胆尝试在实践中反响积极,效果不错,尤其是县市扩权后,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获得快速发展。” 在这次改革中,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项目、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民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及民办高中审批权等统统下放至县市,实行以备案制管理为主。按照海南省政府和市县政府职责的定位,省政府重点加强规划发展、政策指导、统筹协调、执行和执法监管等宏观管理职能,而市县政府则集中精力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海南这次下放权力非常有价值,现在国内推行省直管市县还是非常艰难的,有的省基本上停留在财政上,行政上还没有。 不过,夏锋认为,海南的强县扩权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条件,其他省份难以复制。 与广东细分地区增设地级市不同,从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起,海南是取消地区一级政府,由省政府直接领导18个县市和洋浦开发区,中间不设地区一级,也因此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独具特色的省直管市县的行政级管理体制。 下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 过去20多年里,这种模式对减少行政成本、激活发展市县的活力曾发挥出巨大推动力,但与此同时也造成省直管部门权限过于集中、管理太细、市县政府缺少更多自由权力等问题。而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这种体制的弊端也逐渐突现。 汪玉凯认为,下一步,海南可以进一步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把中央没有明确规定的权限下放到县里,从而更大程度地调动县级政府的积极性,充分释放县域经济的活力。 但夏锋却持不同观点。他向本报表示,以政府转型为主线推进扩权强县不仅是扩大内需战略的现实选择,更应把扩权强县放到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战略中来全盘考虑。 夏锋表示,尽管下放权力会调动县市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强县扩权不是简单地把上级政府的权力下放至下级政府。“从中长期目标看,将会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某些制度上的障碍。”他建议,海南下一步应该考虑在现有的19个县市之上,适当合并部分县市,在东、西、南、北、中整合为5个地级市,以解决县市过于分散、难以统筹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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