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0日 14:05 |
作者: |
李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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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思)根据国务院的批复,自2009年1月1日起到201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日前,国务院在南京召开服务外包座谈会,正式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20个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发展目标,未来5年,国内服务外包业务有望提供百万大学生就业机会。按照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划目标,力争未来5年内(2009年-2013年)在国内建成一批产业聚集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促进200家著名跨国公司将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2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培训120万承接服务外包所需实用人才;新增100万大学毕业生就业。到2013年,实现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4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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