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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或下调商铺租金税率
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04日 10:46 作者 张学冬;李宛霖
    地税局称正在研究将按综合征收率计征;投资者认为维持在5%比较合适

  本报讯 (记者张学冬 李宛霖)“我们正在研究,研究后会统一发布。”昨日,北京地税局新闻发言人这样回应业内盛传的商业用房租金税率统一调整为12%。自去年12月1日起,北京商业用房租金税率由此前的5%综合税率改为按照新的分税税种征收,总税率达26%-30%。仅两个多月后,该税率可能再次调整。

  业内盛传租金税率将调整为12% 

  自去年12月以来,市场对“非居住营业用房”的租赁税收就传闻不断。前日,业内盛传北京地税局正在重新核定综合征收税率比例。“刚刚从北京地税局获得消息,商业用房租金税综合税率调整为12%。”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北京地税局将在2周内出台新规。

  昨日,北京地税局新闻发言人针对租金税再次调整的问题,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但也没有否定,仅表示该政策正在研究中,决定后将会实时发布,至于何时公布则没有透露。有分析人士表示,从地税局的官方回答来看,商业用房租金税率调整已成事实。

  投资者认为维持在5%比较合适

  今年1月23日,北京市出台稳定楼市政策,规定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制定综合征收率。去年12月前,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的税费就是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直到去年12月1日,该税费更改为按26%-30%的分税税种进行征收。如果再改成按综合征收率计征,商业用房租金税率可谓一波三折。

  此前开发商及商铺投资者均认为按25%征收,投资回报难以保证。昨日,有开发商认为,如果按12%征收,这是一个折中的标准,开发商和投资者接受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也有商铺投资者表示,该标准虽然比去年12月执行的26%-30%标准有所下降,但目前经济形势普遍不景气,部分商铺已经出现退租减租的情况下,维持最初的5%的征收标准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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