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1日 09:24 |
作者: |
章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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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环境保护部和监察部联合挂牌督办了五起环境违法案件。 这五起案件分别为:黑龙江省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云南省宣威市小炼铁企业污染环境案件、四川省遂宁市炼油企业违法生产案件和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域分公司违法排污案件。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大背景下,加大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高耗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力度,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据介绍,挂牌督办的五起案件涉及5个省(区)45家企业,主要存在违反产业政策、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政府责任不落实或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问题等。 环保部、监察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对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处理处罚决定的企业,督促当地政府采取断水、断电等必要措施;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并要求企业在限期治理期间,限产限排。监察机关要对有关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严格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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