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当代金融家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6日 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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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民晚报》2008年12月17日报道 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发现银行卡犯罪中出现了许多新花招,有相当多的诈骗与POS机或ATM机的技术有关。 插口贴粘条制造吞卡假象ATM机上取款很方便,但有些ATM机可能被不法分子"改装"过。他们盯上自助银行的ATM机,趁没有人的时候加装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盗码器和摄像设备。更可恨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在ATM机卡片插口里安装带有不干胶条的小铁片或铝片,只要卡主插入银行卡,卡就会粘在铁片或铝片上。 卡主见卡进去了,ATM机却没反应,会误以为机器吞卡了。如果此时卡主离开ATM机,改装ATM机的不法分子就会迅速到机器前取走粘有银行卡的装置,或者索性在ATM机上贴上"机器故障"的纸条,等周围无人时才取卡。与此同时,密码也到手了,因为他们在改装插卡口的同时,还在ATM机上方安装了摄像头,拍下每个取款人按下的密码。 还有些人,会假扮成银行人员"埋伏"在ATM机周围,见磁卡"入套"了,就会上前"帮忙解决问题"。张涛说,他们会让你再输入一次密码,其实,这是为了能让他们在旁边暗自记下密码。 银行卡被服务员偷偷"拷贝"按照正常做法,顾客刷卡消费时,只要把卡在POS机上刷一下,再输入密码,签字后,交易就成功了。但如果你把卡交给服务员,让其在POS机上刷好后再送回来,稍不留神,卡就有可能在两个机器上过了一遍,"一次是在POS机上的正常刷卡,另一次则是在其他设备上,记录下卡上除密码以外的所有信息。"张涛说。 但只有银行卡的信息,没有密码,就算克隆出了卡,也没办法用,怎么办?其实,要获得密码并不难。张涛解释,服务员送上机器让顾客输入密码时,如果顾客手挡得不严实,密码就可能被眼尖的服务员瞧在眼里,偷偷记下。把这样一套信息卖给不法分子,获利可观。 为什么犯罪分子屡屡用银行卡诈骗,而且屡屡诈骗成功?对此银行方面应作何思考? [点评] 银行是防范银行卡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从上述案例看,预防银行卡犯罪,银行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银行是整个银行卡运行过程中的主体,在银行卡使用的各个环节中具有信息优势、制度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并且是银行卡经营的最大受益者。因此,银行是防范银行卡犯罪的第一道防线。首先,银行必须加强银行卡及账户信息的安全管理,通过严格的制度控制,保证信息不能泄密;通过信息备份隔离保管,保证信息不能被破坏;通过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安全保密合约的签订,确保制卡安全。其次,银行必须加强交易机具的管理,机具必须放在醒目位置,废弃的机具要及时回收,严格控制机具的操作权限等。第三,在技术上不断升级,比如,针对犯罪分子常常作案的环节,加强技术保护和预防犯罪;将目前国内大多使用的磁条卡逐步替代为国外已推广使用的芯片卡,从而提高犯罪分子复制银行卡、窃取相关信息的难度;在客户交易后让交易系统自动实现正常交易提醒和异常交易警示等。 同时,银行还必须为银行卡客户和商户提供支持和服务。在对待客户方面,银行必须尽可能多地通过多种渠道展开宣传,充分提示客户在银行卡保管、使用、密码设置,以及短信、网上银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尤其是大量利用实际案例,有效加强客户教育。对于商户,要加强风险控制,加强商户回访,实地检查POS机具是否被改装、非法拆卸等。(点评人: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何自云) 银行凭什么拿枪顶着客户脑袋? 《成都晚报》2008年12月6日报道因在银行撒尿没选对地方,36岁的市民戴先生不但头上被打出青包,还被两把枪抵住了脑门! 5日上午,戴先生和妻子到建设银行马鞍路分理处等待取款。在排号等候时,戴先生突然感觉尿急。"请问哪里可以上厕所?"戴先生向大厅保安询问。"这里没有厕所。"保安回答。戴先生外出在附近转了几圈后,又悻悻地回来了,街面上全是酒楼、店面,并没有公厕。 "哪里可以上厕所?"戴先生再次向保安询问。"这里没有,自己到外面去找。"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他已经被尿憋得"脸色发白"。忍无可忍之际,戴先生只好跑到大厅一角,对着一个垃圾桶开始方便! 保安人员立即跑上去制止,双方由口角逐渐演变成抓扯。 "不准动!"三名全副武装的押运人员端着枪冲了过来。戴先生称,当时他的头部不知被谁用器物击打,还有两把枪指着他的脑门。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有满肚子的委屈,他也只得让保安人员控制。随后,银行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戴先生和当事保安随后被带到了派出所。 最后,银行方为工作人员在此事中的过失向戴先生致歉,对戴先生作出600元的"精神赔偿",终于暂告结束。 《信息时报》12月6日报道,某储户称,从银行ATM机里取出的2000元钱,竟然全是同号假币。而银行方面表示,客户是离开之后再来投诉的,不能确定这些钱就是从银行取的,所以不能赔偿。 银行与储户发生上述类似纠纷,几乎无一例外,倒霉的总是储户,银行总是胜利者。乃至有网民在网上编写这样的段子大倒苦水:ATM里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银行多给了钱--必须还;少给了钱--离柜概不负责…… [点评] 不能让银行总是"合法"地欺负人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些"不合理"的事,又都是合法的--从ATM里拿出的是假钱,你就应该站在探头前,举着假钞,拨打10,否则一旦离开、转身,或者塞进了口袋,那银行就可以不认账;网上银行被"黑"了,银行就让你证明不可能是银行自己泄露了密码,这当然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多拿了银行的钱,银行可以追到你的住址,还可以封了你的账户;你少拿了钱,银行却没有"动力"主动帮你挽回损失。 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由一般民事法律来调整,而一般民事法律本应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即便其中有不公平的地方,作为第三方的国家权力也不会主动介入。但许多人大谈银行的"市场经济行为"的同时,却忽视了双方地位并不是对等的:强势一方利用其优势,肆意加重弱势一方的义务,推卸自己的责任。所以再用一般民事关系来处理就不合适了,要有政府积极介入。如银行卡,从民法上说只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一个合同关系,照理说双方都应遵守,但银行是强势方,它可以违反合同,向客户收取原本合同上没有的年费、账户管理费……并强行划取。而按民法原则,面对这种公然的"违约",必须由消费者自己去法院起诉,受损的权利才能得到救济。但这是不现实的,所以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 法者,所以定纷止争;如果民法长期不能有效解决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矛盾,任由银行"合法"地欺负人,社会整体是要付出巨大成本的-带着一帮人到银行里"先存10元再取10元",储户类似的"复仇"之举并不少见。 既然双方没有依照一般民事法律协商出公平的规则,就必须要有政府的"有形的手"来积极介入,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这时如果政府机关借口"市场行为"一推了事,就是不合适的。(点评人:上海律师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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