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5日 08:20 |
作者: |
孟斯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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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月8日圆满完成第一次护航任务之后,1月14日,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圆满完成亚丁湾海域第二次护航任务。 此次被护航的商船是:“振华13”号、“振华14”号、“宇善”号和“SAGAHORIZON”号。其中,“振华13”号、“振华14”号来自上海,“宇善”号来自中国台湾,“SAGAHORIZON”号是在中国注册的菲律宾商船。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国军舰首度为中国台湾商船护航。 交通运输部船舶监督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在中国决定派军舰在亚丁湾海域护航商船以后,交通运输部也收到一些有关其他国家的咨询,来了解中国的军舰可不可以给其他国家的商船进行护航,以及该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据了解,在中国政府作出要为商船护航的决定后,交通运输部7个特别小组已经成立并开始为第一次护航作出准备。7个小组各有分工,分别负责通讯保障、企业联络、法律问题等方面。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选择为哪些船只护航的过程并不神秘,主要是搜救中心总值班室根据船东的申请,考虑有关船舶与我国军舰的动态位置,来确定是否由我国舰队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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