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2日 10:16 |
作者: |
何民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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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述要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08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日前在天津市举行。
与会者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30年来,我国根据经济社会与外贸事业发展的需要,陆续颁布了大量调整对外贸易及有关管理关系的法律法规。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对以前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发展了对外贸易法,现已形成一个“结构合理、规范完备、内容丰富”的对外贸易法律体系,为国内外企业开展公平交易与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会者指出,近年来,我国进出口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遇到一些严重困难。面对国际经济形势的严峻挑战,应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管理立法。一是加强对外贸经营者的监管,完善外贸经营者备案制度,同时加大对外贸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充分认识和分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对外贸立法产生的多方面影响,使外贸立法在维护国家利益与遵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之间找到平衡。三是处理好产业政策与外贸管理制度的关系,通过调节和优化进出口结构来配合国内的产业调整。四是完善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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