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7日 09:27 |
作者: |
李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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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我们要求及时向出租车司机返还已收的养路费,这个作为我们在实施这一项改革方案所提出的6个方面政策之一。”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关于“2009年春运交通运输保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从2009年1月1日起,新的成品油消费税标准已经开始实施,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何建中昨日表示,新增消费税将返还养路费,中央确定“资金属性,资金使用,预算程序,后续资金功能”四个不变原则,“有了这四个不变,我想即使取消了也有优惠,依靠专项资金,同样做好所使用的公路建设和养路维护需求。”
关于此次取消养路费等费用过程中人员安置的问题,何建中表示,依据三个方面的原则渠道做好安置工作: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安置,二是税务部门接受,三是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多渠道做好安置工作。交通运输部为了落实好国务院决定的方案,在年前12月22日专门召开了交通系统的座谈会。
此前对于此次取消公路养路费影响很大的出租车养路费核减多少、如何核减等问题也是一直悬而未决。就早报记者调查了解,目前上海市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出租车公司并未对此做任何的解释和说明。
据悉,及时向出租车司机返还已收的养路费,这是交通运输部在实施这一项改革方案所提出的6个方面政策之一。
何建中表示,各级地方政府管理出租车的部门不同,有的是交通部门,有的还是建设部门,但在去年年底,国务院已经同意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和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各地不管是哪个部门主管,都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于当前出租车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和要求,来落实好相关的措施。
另外近期中石油和中石化在上海通过两个回合的降价之后,早报记者测算,每辆出租车每天节省13元左右,每月将节省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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