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央行统一监管金融市场 顺应全球趋势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9日 10:07 作者:王勇
  王勇
  俄罗斯总统普京日前签署了一项法案,宣布组建隶属于中央银行(俄罗斯银行)的统一大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根据法案,中央银行将取代联邦金融市场局对证券商、保险公司、小金融组织、交易所投资和养老基金等所有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实行全权统一监管。笔者认为,这是俄罗斯政府所做出的顺应全球金融制度改革发展趋势的决策。
  可以说,打造一种多元化的俄罗斯新经济,是普京在去年5月重新入主克宫,就任新一任总统后至今一直强调的重点。他表示,俄罗斯经济必须摆脱对原材料出口的过度依赖,发展成为高效低能耗的创新型经济,以实现经济多元化。
  打造多元化的俄罗斯新经济,就需要俄罗斯金融在俄罗斯新经济发展中给与大力的支持。但经济转轨2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俄罗斯的金融结构不合理以及金融效率偏低是制约金融支持俄经济成长的瓶颈。俄长期实行的是两级银行体制,商业银行虽发展很快,但存在不少问题:第一,规模小,发挥职能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二,商业银行的主要活动不在生产领域,即资金不是用于生产性贷款上,而是从事金融投机,即主要从事股票和政府债券等货币交易。第三,由于1992年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商业银行,一半是由企业或企业集团创建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存款,这十分容易产生银行的活动要服从企业的利益,参股企业在取得贷款方面有优先权,这样就导致出现大量内部贷款,对银行失去监控。第四,一些国有大银行保持垄断地位,加上法制不健全,银行之间正常的竞争难以形成,金融市场出现大量违法与犯罪问题,金融市场十分混乱。第五,金融监管体制从无到有,几经调整,目前大体实行的是分业、多头管理模式,难以形成统一的金融政策。在这种体制下,央行和财政部的关系颇为微妙,表面上两个机构各自独立,但实际上央行多受制于财政部,容易引发矛盾,对国家利益不利。这种关系实际上还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财政银行”的痕迹,显然不能适应当前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和新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
  上述法案的实施标志着俄罗斯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革,原来的多家管理机构并存的模式宣告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综合的大金融监管模式。这项改革确立了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权威地位,从而将金融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两项职能同时归属于一个机构,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金融政策的统一性和连贯性,便于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增强了防范危机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而在此之前,俄罗斯政府就成立统一金融监管机构的设想已讨论多年。笔者认为,俄罗斯此举主要在于加强对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监管,有助于提高其信贷业务透明度,降低俄银行体系系统性风险。而且,俄罗斯改革现有体制,实行大金融监管模式消除了部门利益之争,有利于金融政策的制定、协调和执行,也有利于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长久以来,俄罗斯金融资源布局畸形,超过80%的金融资源集中于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两大城市,其他地区很难得到国家的金融支持。摆脱行政束缚之后,俄罗斯央行将有条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调配金融资源,最终惠及各地实体经济。
  更重要的是,从全球范围来看,尽管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千差万别,但随着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发展方向日益明朗化,分业管理、多头管理的模式逐渐难以适应市场要求,建立统一的大金融监管模式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虽然对监管主体的选择,各国的做法不尽相同,但从趋势上看,由央行来行使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的监管权似乎更成为主流。 2010年6月16日,英国财政大臣乔治·奥斯本宣布,将对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彻底改革,其中包括分解金融服务管理局并将其监管职能转交给英国央行。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法案明确美国将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由财政部部长牵头,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美联储被赋于更大的监管职责。同时,美联储还将下设一个新的机构,即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在金融系统中保护金融消费者。美联储还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2012年12月13日,欧盟财长会议批准由欧洲央行统一监管欧元区域内150家大银行,并且在必要时对区域内小型银行实施干预。会议还同意设立一个仲裁委员会,以便在两个监管机构意见出现分歧时介入调解,以形成共识;还将成立一个欧洲央行执委会领导下的指导委员会,对监管机构的工作实施指导。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将金融监管权更多地赋予央行。而俄罗斯央行统一监管金融市场,则是顺应全球金融制度改革发展趋势的决策,将来必定会在促进俄金融支持新经济发展、有效维护俄金融稳定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