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融资 民企走上前台
来源:新金融观察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10:41 作者:盛长琳
  企业‘走出去’的口号已经喊了很多年,如今,‘走出去’已经渐渐从产品和劳动力延伸到了资本。无论是投资还是融资,民营企业参与的程度越来越深。

  虽然被称为“2013年中国金融论坛”,但在各个分会场上,与会者频频听到“产业”两个词。在产融结合的趋势下,产业资本渗透到金融行业已经不是新鲜事。华润集团副总经理蒋伟认为:“我们觉得产融结合最基本的应该是做产业的同时具有金融的思维,做金融的企业具有产业的思维。对于所谓的金融思维,就是做实业的去培养对机会成本的认知把控能力,把握时间价值,通过对资金最有效的利用,来实现最高的回报。”如今,产业金融的触角已伸向国外,民营企业走向了前台。

  走,到海外去

  统计数据显示,尽管从跨境并购的交易金额来看,国有企业仍然占主导地位,但是数量上民营企业则占得优势。考虑到国有企业的跨境并购多是将原材料、能源和资源型等重量级项目作为目标,民营企业的数量优势则更显现出民营产业资本在出海方面的热情。

  其中,中国香港是一个重要的中间站。论坛上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的展台,不时迎来询问的人。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投资推广总监胡盛龙一上台便分享了普华永道发布的全球并购市场的一组最新数据:“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在过去五年中掀起了热潮,总投资金额从2008年的103亿美元发展到2012年的652亿美元,五年间增加五倍有余。就交易金额而言,2012年近70%新兴市场对成熟市场的投资来自于中国。”

  据胡盛龙介绍,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中有超过60%是通过香港进行的。“可以看出,香港成为连接内地企业和海外的桥梁。香港的优势在于国际化的商业环境,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投融资手续简便,对外来投资基本没有限制,在资本、人才、资讯等要素方面完全自由流动。”

  “近期,我们关注到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更加理性地对待海外并购,并逐步将目光投向长期的投资回报。这是一个健康的发展方向,在未来的一年中,也将看到这种类型的并购加速出现。”普华永道中国海外投资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黄富成认为。

  的确,在过去五年中,通过一系列的海外并购实战,中国企业在并购目标选择和交易执行上积累了大量经验。来自四川波鸿集团的董事长周平在分享跨境并购的经验时用“老外不想做,老乡做不了”来形容他所偏爱的并购对象。

  2011年9月13日,四川波鸿集团与加拿大多伦多证券所上市公司、拥有110年经营历史的威斯卡特工业集团签署并购谅解备忘录,以2.45亿美元(包括购买股权和承担债务方式)100%收购该公司在美国、加拿大、匈牙利、中国的七家工厂和一个研发中心,2012年6月1日,双方签署了正式并购协议。这也成为中加历史上最大的一

  次产业并购、2012年中国汽车工业最大的并购案。

  “欧美技术+中国市场”这样的组合成为跨境并购最主要的推动力。“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基于中国制造业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我们很难实现完全自主成长。欧美国家的先进技术是我们一时难以超越的。”周平感慨道。同时,巨大的中国市场也让欧美企业蠢蠢欲动。

  当然,绝大多数的跨境并购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文化差异、监管制度、法律背景等等往往都成为门槛,而资金在很多时候反而是次要问题。“在双方的签约仪式上,我们的发言稿中曾经有一句‘得到了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在翻译的时候还是将这句话去掉。这背后具有非常深刻的意味,就是跨境并购中,欧美国家往往对于政府支持行为非常敏感。”周平分享了这样一个细节。

  整合是王道

  任何一个并购交易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买卖双方战略、经济和商业个性等诸多因素,无论从交易前建立长期战略,交易中的项目管理和沟通、尽职调查、并购融资、审批流程,还是交割后的整合管理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都存在不少挑战。

  清科数据显示,从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来看,在并购当年和并购后的一年中,上市公司的平均净利率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都有所下降。其中,净利率的平均值由并购前的13.1%下降到并购当年的13.0%,一年后再度下降至11.1%;而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平均值同样如此,由并购前的13.1%降至11.7%,再至并购后一年的10.7%。

  虽然由于整合期较长,短期内连续下降的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并不能证明并购失败,但倘若企业无法尽快实现整合,一场并购很可能成为导致公司衰败的滑铁卢,对于跨国并购来说更是如此。

  因此,在海外的并购中,寻找一个“亦师亦友”的伙伴就显得非常必要。在目前的市场上,并购基金正在努力扮演这样的角色。“2013年是中国并购基金元年。”瑞德集团大中华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及总裁阎兰表示。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国内PE机构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中,在设立初期有意向参与并购运作的基金有50只,目标设立规模为133.57亿美元。

  与国外以杠杆收购为主的并购基金不同,中国并购基金囊括了控股、参股与协助买方产业整合等不同投资策略,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并购基金类型。事实上,中国的并购基金扮演着财务顾问、投资方等多种角色。并购基金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可以帮助并购企业形成合理的并购策略,提高并购的效率,并减少不必要的弯路。

  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邱中伟此前表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拥有国际化视野团队、全球覆盖的有限合伙人网络、行业认知、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以及国际化资本运作经验,有能力成为中国公司“走出去”和跨国公司本土化的战略伙伴。

  在不少企业手握重金寻找并购对象的同时,仍有不少企业迫不及待地需要境外融资,尤其是在国内IPO暂停影响下,走向境外融资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动企业的境外上市,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继续支持境内企业以直接方式赴境外上市,稳步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能力。

  美国:中概股回暖

  上周一,在美上市的中国电商企业唯品会高开高走,收盘大涨9.2%,报收36.19美元;市值达到19.96亿美元,逼近20亿美元。德意志银行发布研究报告,将唯品会目标股价上调21%至36.5美元。

  自从去年3月份在纳斯达克上市后,唯品会的股价接连创出新高,这让不断遭受质疑的中概股终于有所喘息。去年11月21日,欢聚时代(即多玩YY)登陆纳斯达克,融资额约为8190万美元,重启了中国概念股在美上市的大门。近日,外贸电商网站兰亭集势定于美国时间6月6日赴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区间定在每股ADS 8.50美元至10.50美元之间,最高融资达1亿美元。

  在经历了VIE结构、财务造假质疑以及跨境监管等种种风波后,中国概念股渐渐风平浪静。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4日介绍,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于2013年5月7日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正式开展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作为中美双方提供和交换各自管辖范围内调查相关审计文件的框架性协议,此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中美会计审计跨境执法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今后双方开展跨境协查打下良好基础。

  从2010年下半年,中国概念股公司频频在美国资本市场上遭到做空机构的质疑,股价大幅下挫,不少上市企业被迫退市或者选择私有化,而中美两国在会计审计合作方面的分歧更让美国投资者无法充分信任中概股。备忘录的签署有助于为中国真正优秀的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发展铺平道路。“不希望国内企业被做空机构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基础上妄加猜测或者分析。所以,提供会计底稿有利于厘清事实,对好的企业可以还其清白,对不好的企业将对其处罚。”该新闻发言人表示。

  美国纳斯达克集团中国首席代表郑华一力在论坛上表示,“经过上一轮的洗牌调整,中概股上市今年正在回暖。美国经济逐渐复苏,投资大环境正朝着好的趋势发展。”

  香港 :门槛降低

  上周三,银河证券在港上市,筹资10.7亿美元,股票在首日大幅上涨6.6%,不仅让投资者对香港IPO充满信心,更是让不少企业对港股上市跃跃欲试。

  据香港交易所北京代表处代表黄兴玲介绍,2013年以来共有12家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在2010至2013年间,中国企业在港交所上市额分别占在海外所有交易所上市额的87%、86%以及93.75%。“从今年开始,内地政策鼓励企业以H股的形式在香港上市,并取消所谓的456限制,申请境外上市流程也得到了简化。”黄兴玲说。

  所谓的“456”限制是指1999年规定的赴港上市企业需满足“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的标准,证监会颁布的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简称45号指引)将“456”标准取消。

  去年12月,中集集团率先B股转H股,短短半月H股股价就比B股摘牌收市价上升22%,由此,不少B股公司纷纷转H股上市。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趋势的演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能够在香港上市,不仅仅是香港市场有着与内地相似的文化和接近的地理位置、融资能力强、审批制度清晰透明、适合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上市等优势,更重要的是香港成为内地企业增加国际曝光度的重要跳板。

  不过,由于去年在港上市的不少内地企业是红筹模式,一位来自投行的业内人士表达了对于政府部门加强民营企业红筹上市监管的担忧。所谓的红筹模式,是指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以换股等形式转移至在境外注册的公司,通过境外公司来持有境内资产或股权,然后以境外注册的公司名义上市。

  1999年,针对民营企业裕兴电脑试图绕过“九七红筹指引”的闯关行为,证监会发布了专门针对民企红筹的“无异议函”制度,将民企红筹正式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鉴于“无异议函”制度存在诸多法律瑕疵,2003年4月1日,证监会宣布取消“无异议函”,但伴随而来的资本外逃问题更加严重。2005年,外管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随后2006年商务部和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通称为“10号文”),以汇发[2005]75号文和10号文这两个文件为主体,初步构成了我国民营企业红筹上市的监管架构。包括对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监管、对特殊目的公司返程并购境内企业的监管、对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和对所融资金调回境内的监管等等。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红筹模式下,资本项目的变动因素将削弱央行对货币的直接调控能力和对外汇储备的管理能力,同时红筹架构公司大多设置了离岸公司,离岸公司资本流动自由,缺乏管制,为资本外逃埋下了隐患。

  在当前热钱涌动的局面下,该投行人士对于红筹模式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黄兴玲表示,尽管目前红筹模式在港上市依然行得通,但是《指引》释放的信号是希望内地企业直接赴港上市,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我们举办的赴港上市的推介论坛上,曾经和证监会的相关部门领导就红筹上市模式监管交流过,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接下来,如何监管大家将拭目以待。”黄兴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