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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未能遵守反垄断和解协议 或再遭欧盟重罚来源: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 08:18 | 作者:陈洁
早在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就以微软公司滥用自己在视窗(Windows)操作系统上的优势地位违反欧盟反垄断法为由,决定对微软处以4.97亿欧元(约合45.5亿元人民币)的反垄断罚款。2008年2月,欧盟又以微软公司未能执行2004年3月的处罚决定、未能向欧盟提供有关其垄断计算机操作软件的相关信息为由,再次宣布对微软处以8.99亿欧元(约合82.3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2009年时,欧盟再次警告微软不得用IE“绑架”用户,必须向用户开放浏览器选择。微软随后同欧盟达成反垄断和解协议,承诺对Windows进行改进。 但2012年10月24日,欧盟反垄断机构正式向微软提出指控。阿尔穆尼亚指出,微软2011年2月份推出Windows 补丁时, 用户选择界面却没有了,这意味着用户在2011年2月至2012年7月期间没有看到浏览器安装选择界面。 对于欧盟的指控,微软迅速道歉,称由于更新“技术错误”,没能在2011年2月发布的Service Pack 1的Windows 7操作系统中添加浏览器升级选择界面。 艾瑞咨询高级顾问唐欣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欧盟对微软开出的罚单应该不会很大,因为涉及的用户规模较小。但浏览器市场目前微软已经难言绝对垄断。而且由于竞争产品的表现出色,微软市场地位一直处于下滑状态。” 飞象网CEO项立刚则告诉记者,微软因为垄断的事情遭到欧盟的调查已经十几年了,用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微软应该充分尊重用户,从这个角度来看,欧盟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是为用户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项立刚进一步指出,一些企业做到特别强大的时候就会形成垄断,限制用户的选择,欧盟对这些企业做出反垄断的罚款同时也为其他小企业的创新提供条件,这是欧盟一个很重要的责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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