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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同意统一银行监管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 10:19 | 作者:
据新华社欧洲联盟财政部长日前达成协议,赋予欧洲中央银行新的权力,自2014年起统一监管欧元区银行业。这意味欧洲向建立银行联盟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 同意交权欧盟27国财长当天同意向欧盟移交权力,允许后者直接监管至少150家欧洲大型银行,并且在麻烦初露端倪时介入规模较小的银行。 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的欧盟委员米歇尔·巴尼耶说:“这是向银行联盟迈出第一大步……欧洲央行将扮演关键角色,这一点毫不含糊。” 路透社评论,历经3年支离破碎的主权债务危机应对,欧盟财长这次达成协议,将为建立更为广义的经济联盟奠定基础,同样标志欧洲为“问题银行”的一体化应对作出初次协同尝试。 统一银行监管仅是建立银行联盟的第一步,也是最简单一步。形成银行联盟的另一支撑是,建立有权关闭“问题银行”的中央体系。 另外,银行联盟具有提升信心、恢复跨境银行拆借、为边缘银行压低超高借款利率等功能。 德国让步新的银行监管体系到2014年3月1日应建成并启动。欧盟领导人将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会议,为建立这一新体系提供全面政治支持。 德国方面的让步促成了协议的达成。围绕欧洲央行在银行监管方面扮演的角色,德国财政部长沃尔夫冈·朔伊布勒曾与法国财政与经济部长皮埃尔·莫斯科维奇公开龃龉。 随着欧洲为自己设定的今年年底最后期限临近,德法双方化解了上述分歧。德国赢得的交换条件是,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对新监管体系行使的权力得到弱化。 鉴于欧洲央行有权直接监管资产超过300亿欧元(约合393亿美元)的大银行,意味绝大多数法国银行将纳入这一范围,而德国大多数零售银行和颇具政治影响力的储蓄银行得以豁免。不过,欧洲央行保留在必要时干预任何银行的权力。 德国赢得的另一项交换条件是,协议未就欧洲央行何时开始直接监管最大型银行设立明确时间表。 仍存争议新协议并未把统一银行监管派生的所有分歧一网打尽。 今年6月峰会,欧盟领导人称,一旦建立起统一的银行监管主体,欧洲救援机制将获准对陷入困境的银行直接实施资本重组。 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渴望救援机制能尽快向银行业直接注资。但德国担心自己将被迫为此埋单,不急于让这一设想变成现实。 朔伊布勒在协议达成前的谈判中说,欧洲救援机制向“问题银行”直接注资的事情,2014年之前不值得讨论。 他说:“我们一次又一次制造无法兑现的预期,这非常危险,我们应该谨慎。” 朔伊布勒随后告诉媒体记者,统一银行监管机制将于2014年开始运转,“我们遵守达成的协议,循序渐进带领欧洲前进”。 长期看,关于处置破产银行的费用如何分摊,欧洲各方仍存分歧。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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