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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亚金联中小金融机构抱团取暖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2日 10:16 | 作者:姜业庆
本报记者 姜业庆 如何应对流动性、经营性及流动性风险,是中小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的难题,尤其是在宏观经济运行波动加剧、利率市场化等诸多复杂的外部环境下,12月成立的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或许是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的重要途径。 12月11日,民生银行、华安财险、包商银行、郑州银行、兰州银行等23家金融机构参加了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成立的签约仪式。 据悉,亚洲金融合作联盟(亚金联)此前由中国民生银行、包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共同倡导发起,是33家中小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创新平台。其宗旨是抱团发展、创造多赢、共同超越,鼓励成员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维护联盟成员在市场拓展、风险防范与处置、IT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共同利益,为客户和实体经济提供综合、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实施细则规定,基金的1个份额为1亿元,按整数份额进行认缴。按照细则,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的23家成员进行了认购。 据介绍,该风险合作基金用于风险救助。涵盖突发事件救助、常规救助、联盟资产池、担保基金等。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监事长、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指出,当前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中小银行只有抱团发展,才能使大家感觉到在各自孤军奋战的背后,还有坚实的靠山;在各自面对大风浪的时候,还有安全的港湾。 据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民生银行行长助理石杰介绍,该风险合作基金充分兼顾各成员单位利益和诉求,并且采取了信托模式创新基金架构。联盟为基金托管人,由联盟直接实施救助或者委托成员单位实施救助。 同时,还采用了“信托+委托”分层设计基金结构。为缓解成员单位大额现金出资压力,同时可以享受最大救助权利,采取分层设计基金结构:10%现金出资,采用信托方式,由联盟作为基金管理人,直接实施救助或委托进行救助;另外90%承诺出资方式,与实际受救助人挂钩,这种义务设定为有强制执行力的求助义务,而不是道义责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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