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30日 07:37 |
作者: |
冯迪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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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刚刚生效4天,暂时远离新法案对评级行业有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标准普尔总裁蒂文?沙玛(Deven Sharma)带着标普诸多部门主管来访中国。 沙玛在北京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独家专访,并对美国金融改革法案中,有关评级机构的新规定作出详细说明。 这是一次难得的采访机会。要知道在金融监管改革的正中心,美国的大部分同行也只能先看看沙玛的公开声明。 当然,在大洋的这一岸,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质疑之声,并不比在美国本土微弱。实际上,几乎在每次危机中,评级机构总是成为众矢之的。自2007年8月开始担任标普总裁的沙玛,虽然感到有点不公平,但也理解公众如此关注评级机构的原因。 “利益冲突”存在于各商业模型 第一财经日报:新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实施,是否意味着评级机构对其评级负有赔偿责任,即如果投资者的投资恶化,投资者因而就会有权利,据此起诉评级机构? 沙玛:实际上,国会改变的是认定标准(pleading standard)。如果有人想起诉我们公司,标准比以前降低了。这意味着,可能会有更多的法律案件可以立案。但是,认定标准和最终断案标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日报:在收费问题方面,“利益冲突”是在中国广泛讨论的话题。在目前的商业模式中,你比较赞同哪种? 沙玛:首先这个议题最终没有在法案中出现,就是因为许多立法者认为,这是无意义的,而且如果结束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最终创造更多麻烦。 标普有150年历史了,在过去的许多年中,我们就好像“目录指南”一样,那些想得到信息的人,就会对我们付费。直到1970年,我们都采用的是投资者付费的商业模型。但是当时没有任何评级信息是公众可以公开获取的。 1970年,许多的市场参与者集会并得出共识,这种商业模型缺乏透明度,他们也需要更多的评级信息。所以,在上世纪70年代,我们转向了发债人付费的机制。这种机制确保了公众免费获取评级信息。 如果再回到投资者付费的形式,那么市场上的透明度就会消失。 其次,利益冲突在各个商业模型中都是存在的,无论是发债人付费还是投资者付费,或者是政府公共事业模式。这是实施监管的法律如此重要的原因。在2300页新法案中,一些条例旨于加强客观性、独立性,我们也完全支持这些条文。 对次贷产品评级表现感到失望 日报:自本次金融危机以来,对评级机构的讨论,负面声音较多,且有一种观点认为评级机构在操控金融市场,你的回应是什么? 沙玛:一个企业能够存在150年还可以蓬勃发展,关键在于是否可以坚守自己的价值体系。我们所服务的主要人员就是投资者,如果投资者不认为我们是可持续和可比较的,就会对我们失去信心。 如果仔细分析标准普尔从1981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评级的上千家企业,投资级企业发债人5年平均违约率为1.24%,而投机级证券发债人的这一比率为17.90%。无论以何种标准来看,这一表现都堪称稳健。但我们对次贷产品(抵押贷款支持工具)的评级表现感到失望。 我们在市场上扮演了有限但重要的角色。我们带来了关于信贷的重要基准信息。如果你看过往的记录,我们对32万亿美元(债券)进行了评级,其中,“次债”仅有2万亿美元。虽然其他都没有问题,但“次债”有问题,对此我们也很失望。 我们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这么质疑我们。我们理解,虽然有时感到有点不公平。 汇改会带来更多人民币业务 日报:标普想继续拓展在华哪些业务内容? 沙玛: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是令人赞叹的。几年前,中国市场上IPO还寥寥,债券市场也一般;现在市场发生了改变,特别是债券市场开始开放,中国的各项改革措施加速,例如在人民币汇改方面,这会创造更多人民币业务、投资产品等。 我们想更多支持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中国信贷市场的发展。目前我们做了很多跨国评级工作,在指数方面,我们也在寻找更多机会来支持股票市场的指数化。 日报:你怎么看待中国证券市场上的透明度问题? 沙玛:这还要看怎么定义透明度。最终,透明度是投资者可以得到被消化过的信息,并据此作出投资决定――他们是否对该公司的价值有充分了解,是否对该公司风险有充分了解。并不是越透明就越好,保持相对透明度是一件好事情,即投资者是不是得到了他们可以据以为证的充足信息。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的成熟,市场上的透明度也会增强;是的,目前的透明度需要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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