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0日 09:32 |
作者: |
林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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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再水电站位于柬埔寨西南部大象山区的Kamchay河上,距离柬埔寨贡布省首府贡布市15公里。2004年,两家“中”字头公司在这里相逢。虽然最初有5家来自中日等国的公司有意竞标这个BOT项目(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并递交了资审文件,但开标时,只有中国水电国际公司和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参与竞标。 柬埔寨政府方面的资料显示,甘再水电站设定的总装机容量为19.32万千瓦,主要工程除发电机组外,还包括大坝、输变电线路、变电站及配套的配电站等,总投资2.805亿美元。 2.805亿美元的项目并不算大。但相对于中美洲,东南亚在建设者心中更有吸引力,“毕竟离国内近一些。” 中国水电集团第二工程局市场部主任王文林说。 从递交竞标资审文件到最终开工建设,中国水电国际公司用了3年半时间。 五家竞标公司中国占三席 2004年初,柬埔寨工业矿产能源部便发布了公开招标建设的信息。2004年3月,中国水电国际公司正式向柬埔寨工业矿产能源部递交了资审文件,同年5月19日,中国水电国际公司收到柬方发来的通过资审的通知。同时通过资审的单位共有5家,分别是中国水电国际公司、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联合体、广西投资集团、日本三井公司、加拿大Experco International公司。 接下来的故事和商战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少区别。在开标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参加标前会议的公司一个都没少,各方的考察也都在进行。 但后来的故事颇有戏剧性。2005年1月17日上午,柬埔寨工业矿产能源部长、柬埔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加投标的各公司代表在柬埔寨工业矿产能源部会议室进行开标。当中国水电国际公司的代表最后一个将文件交给对方时,却突然发现,旁边坐的竟然只有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的代表,而其他几家公司的座位空空如也。 已经通过资审的中国广西投资集团、日本三井公司和加拿大公司没有参加投标。 最终柬方评标委员会评定中国水电国际公司技术标最优,商务标融资结构基本合理,邀请中国水电国际公司直接进行合同谈判。 3月16日之后,中国水电国际公司成为项目的总承包商和营运商,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两种融资方案的抉择 甘再水电站采用BOT模式建设,特许经营期44年,其中建设期4年,商业运行期40年。柬埔寨政府做了担保。前9年为免税期,电价为8.35美分/度,中间6年电价为8.696美分/度,后25年电价为7.72美分/度。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承诺购买所有发电量,由柬埔寨政府提供支付担保。 这些条件看上去是不错的。但是融资是个问题。2.805亿美元虽算不上大项目,但也不是个小数。 “政策性银行一般都是直接贷款,而商业银行大多提供保函,中国银行提供的就特别多。”王文林说。在甘再水电项目上,中国水电国际公司接到了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两套融资方案,这两套方案让中国水电国际公司斟酌了好几天。 这两种方案很明确。方案一,借款人是中国水电甘再项目公司,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借款币种只能是美元,并且借款额不超过债务部分(约2.02亿美元),其利率计算采用完工、完工后不同的利率差,项目完工起至贷款还清结束,每半年还款,具体还款计划待定。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条款是:项目完工后,股东的母公司,也就是中国水电集团提供还本付息的担保。 方案二借的是人民币,但看起来要复杂一些:由项目公司的母公司借款,采用项目融资和EPC(“设计、采购、施工”,即常说的工程总承包)出口卖方信贷组合,借款额按照实际的EPC承包金额测算确定(不超过债务部门的50%)。 中国水电国际公司内部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对于投资人而言,第一种纯项目融资方案具有很大的优点,投资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同时不直接承担债务,因此也就会不影响投资人的其他法人融资。 但缺点在于,贷款风险较高,因而贷款条件十分严格。由于项目涉及面广,结构复杂,因此组织项目融资花费的时间较长,同时,对境外借款人无法提供人民币贷款,无法满足境内支付需求;项目融资资金成本高,主要包括融资的前期费用(如法律费用)和融资生效后发生的各类费用、利息以及保险费成本部分。 第二种方案则加入EPC出口卖方信贷,优点是,提供人民币工程承包能够满足项目国内支付的需求。EPC工程承包部分可以享受国家优惠利率支持,节约财务成本。总承包商承担债务从而承担更多责任,担保结构简单,易于操作。 但缺点在于EPC总包商必须负担债务,且寻找第三方担保存在一定难度。 最终,“寻找第三方担保”成为致命的难题,中国水电国际公司最后选择了第一个方案。2007年9月18日,甘再水电项目正式启动内部施工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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