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6日 09:48 |
作者: |
杨斯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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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CBN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继在香港发行首批10亿元规模的浮息人民币债券后,汇丰银行(中国)拟于本月下旬在香港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价值超过10亿元的两年期人民币债券,规模最高或达20亿元,票面利率可能在2.45%~2.80%之间。 上述知情人士对CBN表示,汇丰(中国)正在准备本月下旬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零售债券,期限为两年,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目前已经递交有关监管部门审批。 据《华尔街日报》昨日报道,汇丰(中国)拟定在8月18日在香港发售人民币定息债券。 对此,汇丰银行(中国)相关人士表示,汇丰(中国)有计划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零售债券,但具体时间和细节尚待公布。 据悉,汇丰(中国)此前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债券发行总额为30亿元。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如果个人投资者认购情况不错,基本上会将余下的20亿元额度全数发行。” 另一家获准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银行――东亚银行(中国)6月30日在香港发行了规模超过10亿元的两年期人民币零售债券,票面利率定为2.8%。由于香港零售投资者认购热烈,东亚(中国)在7月下旬扩大了发行规模,将获批额度达40亿元人民币的债券作全数发行。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上周也在香港发行了面向机构和零售投资者的两年期人民币债券,票面利率为2.45%,规模不少于10亿元。 根据两家银行的信用评级,汇丰(中国)发行的人民币零售债券的票面利率可能在2.45%~2.80%之间,上述知情人士分析,具体的票面利率定价,还要承销商参考市场状况来决定。 与汇丰首批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不同,汇丰(中国)此次计划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是面对零售投资者,零售债券的规模也将超过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规模。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汇丰(中国)最初向人民银行申请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时,就计划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发行人民币债券。 就两种不同的债券发行方式来看,香港监管部门对于两种发行方式的要求不同,面向零售端市场,承销银行需要逐个去申请批复,销售文件的风险披露上也要求较高,而面对机构投资者属于在银行间市场操作,操作起来相对简单。 6月25日,汇丰(中国)在香港发行了首批两年期的人民币浮息债券,面向机构投资者,即主要是香港持牌银行,按季度付的票面年利率为3个月的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上浮38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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