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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者金融保护提案在美引争议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03日 08:26 作者 刘丽娜
 

  美国总统奥巴马6月30日向国会提交了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的提案,这项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措施在美国政界及金融界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这是保护消费者和确保今后美国金融安全的重要举措,反对者则担忧监管过度反而可能有损消费者利益,同时也将有碍金融创新。

  奥巴马政府认为,消费者普遍缺乏金融专业知识,难以识别五花八门的金融产品背后的陷阱。而监管部门缺乏对消费者的保护,消费者容易受到蒙骗,购买大量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这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避免监管缺位,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已经成为美国民众的普遍共识。奥巴马强调,新机构将确保消费者获得的金融产品简单清楚、信息透明。

  新机构的支持者,包括消费者群体认为,在充满风险的金融业领域,由一家专门的、独立的机构来监管至关重要。全美社区再投资联盟主席约翰·泰勒说:“20多年来,监管者从未认识到保护消费者也是确保金融机构安全和稳健的途径。”

  美国国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民主党议员巴尼·弗兰克说,原有的联邦监管体系无法为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保护,这将导致更广泛的危机。因此,他把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视作近期头等大事,并希望在8月3日国会夏季休会期以前使该提案获得通过。

  不过,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的提案一出,以银行业协会为首的美国金融界即表示强烈反对,他们目前正在国会积极游说,希望能阻止提案获得通过。一些共和党议员也对新机构提出质疑。

  美国银行家协会主席爱德华·英林说:“新机构权力过大,超过已有的所有涉及消费者的法规。”他认为,新机构将改变整个银行业的商业模式。

  除银行业外,大量住房抵押贷款公司和独立抵押贷款经纪商也对新监管机构表示异议。金融人士担忧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将干预其日常业务,包括如何设计贷款,或者如何规定员工薪酬等。这将影响金融业的创新、竞争和效率,并且会深化当前的金融危机。

  美国政界也不乏反对的声音。共和党议员斯潘塞·巴克斯说,新提案似乎表明,政府比所有老百姓都能做出更好的财务决定,而不是把选择留给美国人民。更好的监管不是设立另一家官僚机构,而是协调监管系统,使监管者更尽责。共和党议员杰布·亨萨林担心新机构将决定放贷的种类、银行账户的开设,甚至可能决定人们能否拥有信用卡,认为这会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自由。

  针对金融界的反对,美国政府表示,新机构支持创新,还会考虑对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监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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