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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消费者金融保护署遭遇难产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02日 11:21 作者 魏红欣;王丽颖
  本报记者 魏红欣 实习生 王丽颖 编译报道
    美国东部时间6月3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向国会提交了长达152页的详细法案,旨在建立一个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并授权监管金融产品消费。这是美国政府6月17日推出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该新机构被授予的超级权利以及收取监管费问题引发了各方质疑。

  有权制定标准

  消费者金融保护署监督任务主要包括:新机构可以制定管理金融产品的新标准,可直接替消费者事先排除具有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重点监控普通的按揭房贷,甚至有权限制或禁止一些机构的按揭房贷,审查不透明的贷款条例;限制银行向借款人乱收费等。

  同时,新法案还能强制监督实行新法律来保护信用卡用户,有效限制银行对信用卡持有人恶性抬高违约利率的现象;有随时调查并制裁任何金融机构的权力;有权调查任何借贷人,一旦查出违规行为,每天的罚款额为100万美元;对房屋中介和发贷机构因种族、年龄和性别而歧视消费者的行为实行监督。

  权力过大引争议

  对这份新提案,反对者誓言要劝说国会予以驳回。银行和按揭贷款出借方们声称,这是在限制金融业的发展。即使银行现在仍然很依赖奥巴马政府的救助措施,但推翻这些政策势在必行。

  反对者们最担心,新机构会干涉借贷者的日常商业活动。例如,他们怎样规划贷款条例,他们如何给员工发薪水等都会被限制。华尔街一家大银行的高管也说,新机构过分保护消费者利益,还可能强迫出借方给穷困消费者强行放贷,这些都会危害公司的财务稳定。

  财政部力挺新计划

  美国财政部是最强硬的支持者。财长盖特纳说:“这个机构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保护消费者。”财政部负责金融机构监管的助理部长巴尔周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一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将彻查房贷危机问题根源,我们必须要阻止企业通过选择不同的公司结构来逃避监管。金融公司将无法通过成立一个储蓄机构,或成立一家抵押贷款公司来逃避适度监管。”

  众议院与参议院里的民主党人士、以及许多消费者团体非常支持此计划。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弗兰克说:“从此次危机看,过去的联邦监管体系已经无法充分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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