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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签署政府间协议 能源合作终成正果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2日 09:00 作者 郭晓军;曾春
    4月21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俄罗斯副总理谢钦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四次会晤,共同签署《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双方管道建设、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随即生效。此举标志着两国能源合作实现重大突破。
    王岐山表示,双方签署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标志着两国能源合作实现重大突破。这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背景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双方加强合作、共克时艰的意愿和决心,为两国在该领域开展全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中方愿以此为契机,与俄方加强沟通和协商,继续扎实推进两国能源领域全面和实质性合作。
    谢钦表示,俄方已经开始建设原油支线管道以及配套建设,希望在短时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向中方稳定供油。
    事实上,2009年2月17日,在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三次会晤时,中俄两国签署了七个能源合作文件,其中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俄罗斯石油公司、俄罗斯管道公司分别签署的长期原油供销合同,俄罗斯石油公司、管道公司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协议以及中俄边境相关输油管道的建设运营协议。俄罗斯承诺未来20年向中国提供3亿吨石油,以换取中国向俄罗斯石油公司、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提供250亿美元的贷款。这也是俄方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能源协议。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说:“中国和俄罗斯此次合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有高达1.95万亿的外汇储备,但是能源匮乏,而俄罗斯却有着丰富的石油储备,却缺乏资金,双方正好做到互补,一方面可以缓解俄罗斯几近崩盘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中国的石油储备,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此次两国共同签订《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意味着双方将在能源领域进行长期的合作。
    “中国现在只有四个石油储备基地,战略石油储备仍然不足,我国将外汇换成石油,可以增加石油储备,同时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率。”林伯强说,远东管道中国支线是中国第二条陆上石油运输管道,管道建成后,能规避石油进口运输对马六甲海峡的过度依赖。这对中国的能源安全,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21日当天,中俄双方还探讨了天然气、核能、电力和煤炭等领域合作,一致同意本着互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进能源领域大型合作项目,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全面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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