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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换石油”促能源供应多元化
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19日 10:18 作者 钟晶晶
  未来俄罗斯每年向中国输入1500万吨石油,约占中国年总进口量8%

  本报讯 2月17日,中俄双方在北京签署了7个能源合作文件。根据协议,中国采取固定利率,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长期贷款;俄方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向中国通过管道供应总计3亿吨石油。这也是目前中俄双方签订的数额最大的一笔能源协议。 

  中俄“贷款换石油”谈判起始于在2008年10月28日双方在莫斯科签署的《石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当时的框架性协议,中国将分别向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提供15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的贷款;但此后双方在贷款利率的谈判细节上发生分歧。此次达成协议后,中方购买原油结算币种尚未公布。 

  分析人士指出,这对于中国能源供应多元化及俄罗斯能源出口多元化均具积极意义,然而,效果如何,尚有待于长期合作的推进和实现。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说,中俄原油长期贸易和管道协议的签署是中俄双方在国际油价下跌的背景下做出的理性选择,其效果对中俄双方是“双赢”的。 

  陈凤英强调,当前中国大部分的石油进口都通过马六甲海峡,海峡运输面临的压力和风险都很大,中国有多元化石油运输和供应途径的要求,相对于海运和铁路运输来说,基于运营成本的考虑,原油管道建设完成后,将有利于供应稳定性的增加。中俄关于石油贸易和管道协议的签署,将在西北陆路和海上之外,为中国东北地区增加一条石油供应的管道,有利于中国石油工业的布局。 

  按照协议,俄罗斯每年将向中国出口1500万吨原油。实际上,这一数额在中国每年近1.8亿吨的原油进口总量中所占比例逾8%。对此,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中俄原油管道的建设以及每年对华输油对于保证中国原油供给安全只能起到补充作用。 

  按照此前协议,中方向俄提供信贷以购买中国钻探设备,但曾遭到俄国内设备商的反对。昨日中石油官方并未就此问题回应。对此韩晓平认为,目前国际油价正在下滑,中方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 

  综合新华社 本报记者钟晶晶 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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