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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报告部分公开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9日 03:52 作者 舒时
  舒时
  
  去年10月曝出的雷曼迷你债券风波,引发对香港金融监管体系漏洞的讨论。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昨日表示,由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证监会去年12月31日提交的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报告的部分内容,已上传至香港金管局等的网站以供查阅。
  《第一财经日报》在香港金管局网站上下载的报告英文版长达85页,香港金管局提出19条建议。
  报告认为,完全禁止衍生品投资可能不符合现实,不仅禁止有关产品销售可能阻碍投资机会,而且实施难度很高。
  香港金管局建议,对风险较大的衍生品贴“该产品为衍生品,除非你完全明白其含义并愿意承担其风险,否则请不要购买”的风险标签;成立仲裁机制以处理投资者及中介人纠纷,将银行传统存款业务与零售证券业务作明显分割;强化投资者承受风险评估,引入录音制度;在销售投资产品时引入“冷静期”措施。
  香港证监会建议:除监管制度外,检讨银行组织架构;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开投资产品销售点的佣金收入、收费及其他从销售产品获得的利益;仿效保险业设立“冷静期”。
  曾俊华已要求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立即跟进报告内容及建议,就完善监管架构及加强投资者保障、教育,分阶段检讨及落实。
  陈家强回应称,会仔细研究报告的建议。多项建议将分批以先易后难方式落实。能较快落实的为无须修改法例的建议,如结构性产品披露要求、销售制度等;需更改法例或监管制度的建议,则要再作考虑。
  由于事件仍在调查并受司法程序所限,目前未作全面公开。曾俊华表示,将在完成法律调查程序过后全面公开报告。
  目前的工作重点是行政性工作,即对新式金融产品的审批、销售、信息披露,及就中介机构的操守监管等进行调整;随后进行结构性工作,即考虑有关制度性立法措施。
  对颇受关注的“一业两管”体系,香港金管局仍建议保留现有的以披露为基础原则的监管方式。
  “是否因为销售环节问题就要放弃整个监管架构?我们需要慎而又慎。”香港证监会主席韦奕礼此前表示,成立单一的金融体系监管机构未必适合香港,香港当前的监管体制运行良好。
  汇丰银行执行董事王冬胜昨日表示,反对银行业务同时由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管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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