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锦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日前刊登信息,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亳州市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其中,70%股权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方,引入战略投资者;30%股权向农产品公司员工定向转让。
30%股权的受让价格按70%股权的成交价格确定,做到同股同价。7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1120万元,30%股权转让底价为480万元。
转让公告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拟向农产品公司149名员工组成的竞买联合体定向转让农产品公司30%的国有股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稳定,调整改善农产品公司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新型的企业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农产品公司始建于1997年,注册资本1140万元,现公司出资人为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公司年交易量、交易额平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速,2008年交易额、交易量分别达到13.8亿元、12.8亿公斤。每年带动农民增收超过1.5亿元。公司现为安徽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部命名全国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安徽省蔬菜产业化十强企业。目前,公司辐射范围逐步扩大,知名度不断提高,在省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都有一定影响。农产品公司现有在册、在职、在岗员工149人(含管理人员18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农产品公司总资产评估值1918.44万元;总负债评估值361.0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557.36万元。
对于70%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公告要求,除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之外,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投资管理国家农业部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经验,须承诺不改变受让后新体的农产品批发主营业务;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在亳州市对受让后新体的新增投资不少于2.2亿元,用于取得500亩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扩建升级,建成集蔬菜、水果、水产、肉类、花卉、副食品、粮油、干货调料、饮料、生资等九大类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并建设配套商业、物流、加工及办公设施;在股权转让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1年内,取得受让后新体发展所需的不少于300亩经营用地和200亩配套生活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项目建设规划证件。(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