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产权交易所被确定为央企金融企业产权交易的制定场所后,全国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也可以逐渐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可,成为当地金融企业进场交易场所。
近日,记者从山东、河南等地产权交易所获悉,当地省级产权交易机构被认可为当
地金融企业产权转让的官方平台,这也标志着产权场所成为处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平台,今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进入产权机构公开交易,产权市场提前步入金融资产交易期。
“可以说今后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就可以在确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隶属关系的限制。”一位产权市场人士表示,不仅金融企业资产有了确定场所,而且可以确保国有金融资产公开、公平、公正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去年5月1日施行的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进金融国有资产有序流转,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行为准则。为了进一步对金融资产进场交易进行细化,今年1月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金融资产进场交易提出了更加细化、明确的监管要求。
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仅仅上海产权市场共计完成各类金融产权项目383宗,交易金额总计为431.75亿元。去年上半年,上海产权市场金融产权交易成交宗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4.55%和33.58%。
业内人士预计,产权市场业务拓展和民营企业更多的参与交易以及更多的私募的参与,产权市场处置金融资产以及融资的功能先天优势将会得到更多的体现。(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