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权交易中心日前公告,南京市江宁区煤气(集团)公司拟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成立合资公司。煤气集团将以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净资产出资,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战略合作伙伴以不低于5亿元的现金出资,占合资公司49%的股权。
江宁区煤气(集团)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是江宁地区唯一有权经营管道天然气的国有独资企业。该集团近年来发展迅速,现经营范围已覆盖至东山主城区、岔路口片区、开发区、科学园、禄口新城及滨江开发区等地,2008全年销售天然气约3000万立方米,2009年上半年销售天然气约1800万立方米,现拥有天然气居民用户12万余户,各类工商团体用户200余户。该公司还承担了“川气东送”利用工程建设。
合资完成后,将由合资公司负责江宁地区管道燃气经营业务,煤气集团不再从事管道燃气经营业务。
数据显示:煤气集团资产评估价值为143213.11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96337.8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6875.22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引进战略投资是为了长效解决江宁区气源紧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集团对战略合伙人的资格审核严格,要求必须为从事城市管道燃气经营的大型中央企业、部委所属企业或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投资经营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数量合计达5个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位于江苏省境内,至少有3个项目的用户数量在10万户以上或年供气规模在5000万立方米以上、且持股比例超过45%,并且至少有1个项目的用户数量在20万户以上或年供气规模在1亿立方米以上、且持股比例超过45%。
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无条件继承含“川气东送”利用工程在内的各项在建工程。(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