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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将开展
来源 SRC-1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04日 13:55 作者 王婷
 

  □本报记者 王婷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3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透露,准备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展区域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引导其为中小企业的产权、物权、股权、债权等交易提供服务。

  此外,财政部与工信部正在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在采购政策、采购门槛、采购合同中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利益,给予更多的机会。

  朱宏任指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中小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之后反映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在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面,有关方面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一是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在扩大中小企业板规模基础上加快推出创业板;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试点,为中小企业构建多元化的直接融资渠道;三是规范和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四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五是建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不同层次的中小创投公司设立与发展,下一步还将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支持,创投引导资金等多种形式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投企业,鼓励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朱宏任还表示,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方面,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落实。如在税收方面,进一步出台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免征企业自营设备的进口关税等等。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方面,强调要进一步减少部分收费项目,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从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在中央财政支持下依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在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方面,朱宏任表示,将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支持力度,支持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的以旧换新;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在境外投资、并购,收购品牌、设立贸易性实体和技术研发机构。

  朱宏任表示,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金逐年增长,截至去年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208.5亿元,2009年中央财政专项基金在2008年39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到96亿元。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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