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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7日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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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不仅注重区域的扩大以及提升为国家创新园区带来的优惠,更重要的是引入了投融资及中介机构。按照《规划》,发挥现有园区开发企业作用,鼓励设立非营利性质的园区开发机构,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加快深圳高新区建设。
引百家融资中介机构
据《规划》,2012年前建成创业投资大厦,聚集100至150家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权交易、银行、证券、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担保、会计、审计等投融资及中介机构;加快建设华南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开展中小科技型企业股权转让试点。
同时,将完善投融资服务环境,支持投资机构进入深圳高新区。争取深圳高新区成为第二批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大力支持企业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最高180万元政府资助。
此外,除进一步扩大通信产业集群的全球领先优势,深圳高新区还将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因特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LED、航天航空和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同时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 (中国产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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