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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欲组建大型融资租赁公司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8日 11:12 作者 李芹
   市政协调研半年,建议重组国资公司成立1-2家重量级融资租赁公司

  组建大型融资租赁“旗舰”支持飞机、船舶

  以上海国资为主导,立即着手建立1-2家以战略性装备产品租赁为主的重量级融资租赁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30亿-50亿元。

  ——上海市政协建议□晨报记者 李 芹

  “建议本市由一位副市长或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组织协调行业的发展和管理,同时加强规划定位、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在上海的‘两个中心’建设中,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在昨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主席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两个中心”建设中大力发展上海融资租赁业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这份《建议》是市政协会同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通过半年调研形成的。《建议》提到,融资租赁已具备成为上海金融发展新的增长点的条件和潜力。

  现状:沪上金融租赁企业偏小

  上海融资租赁业已有一定发展,但与上海的经济、金融地位及其巨大需求仍很不相称。截至2008年10月,上海共有融资租赁企业34家,数量约占全国1/4,但注册资本仅100亿元,不到全国的1/5,整体实力、单体规模都偏小。同时,这些注册在上海的融资租赁公司中近八成是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

  在上海国资体系下,仅有上海电气租赁、安吉租赁、上海融联三家融资租赁公司,总注册资本金仅4亿元。银行系金融租赁方面,注册在上海的也仅有资本金各20亿元的交银、招银两家,与天津的工银租赁(20亿元)、民生租赁(32亿元)和深圳的国银租赁(75亿元)相比缺乏优势。

  建议:成立大型融资租赁公司

  相关计算表明,在融资租赁行业,100亿元的注册资本,即可运作约1000亿元的资金,对应形成1000亿元的融资租赁资产,带来约100亿元的年融资租赁营业收入,创造约20亿元的净利润,这本身就能形成一个很大的金融业增量。

  因此,市政协建议上海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建议结合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和市人大正在进行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制定程序,对融资租赁业重新规划定位。

  此外,考虑成立大型融资租赁公司。以上海国资为主导,立即着手建立1-2家以战略性装备产品租赁为主的重量级融资租赁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30亿-50亿元。具体推进过程中,可优先考虑以现有国资融资租赁公司为基础,进行开放性、市场化的重组,以加快相关平台建设的步伐,为民用飞机、船舶等上海一些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同时,在人才培养与储备、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建设等方面配套推进。(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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