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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7日 10:44 |
作者: |
建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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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8年12月31日,三峡水利(600116)与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公用站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自然人股东陈璐、赵云涛签署《关于站台公司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股权的协议书》。根据协议,在解除三峡水利为站台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将公司持有的站台公司16.13%的股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站场集团。该事项尚需获得重庆市国资委批准。 此次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股权完成后,三峡水利所持站台公司股权比例下降为34%,将失去对站台公司的控制权,不再合并其报表,并将对公司目前及未来资产总额有一定影响。 另外,三峡水利于同日与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就签订《关于<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即拥有杨森公馆50年使用权、收益权及原信访办门面及房屋20年使用权、收益权。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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