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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并购贷款缩手缩脚背后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7日 09:38 作者
   截止到昨日,除工行、首创与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三方达成国内首笔并购贷款外,银监会于去年12月9日开闸的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并购贷款事宜,至今尚未得到全面推进。是什么导致了银行在此业务上缩手缩脚?

  对于并购贷款业务的开闸,银行与企业究竟是反应快些好,还是应该稍微“迟钝”些?


  百亿贷款合同年前已签订

  虽然公布了合作意向,但工行、首创以及北交所之间达成的只是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贷款额度。

  其实,在2008年12月2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已经分别与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签订了《开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合作协议》,联合推出了总金额达10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并购贷款额度,作为企业并购专项贷款。

  对此,资深并购专家、东方高圣投资顾问公司创办人陈明键当时表态,更大规模的推动将陆续推出。他的依据是,这一贷款是银监会推动的,接下来证监会、国资委、商务部都会有所“表示”。他同时强调证监会的政策着力点应该是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并购进程。“现在的情况是并购和IPO几乎一样严格,让企业望而却步,严重限制了并购的活跃度。”

  而据相关统计,2008年的企业并购数量也的确降到了10年以来的最低点,情况比较反常。


  大银行仍缺席并购贷款细则

  此前,有媒体用“紧锣密鼓”来形容各大银行对并购贷款细则的制定情况。2008年12月下旬,中国银行表示将在一周内出台细则,其中包括发放贷款规模、投放行业以及相应预算。但直到元旦过后,相关细则的正式文本仍未公开。

  “这对银行信贷部门的同事来说是一项从来没有办理过的业务,因此我们需要把量风险。”在记者调查时,某国有银行信贷部负责人这样表示。另有某银行副行长对此表示,该行在指引发布之后就积极开展了专门的并购贷款调研,目前总行正在制定相关的细则,准备提交上去。

  而截止到年前,消息面显示,工商银行明确表示,将会推出与并购贷款有关的银行理财产品。该行某负责人则表示,与并购贷款有关的产品从企业信用角度出发信用级别比较高,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低风险产品。


  资本充足率暂时拦住部分银行

  针对上述事宜,天相投顾研究报告称,并购贷款短期内难成信贷扩张突破口,上海并购贷款第一单达到百亿规模,专家认为,数据至少反映出在弱市场环境中,行业重组机会较多,并购贷款市场前景看好。

  但报告也预计,2009年上半年并购贷款对于银行贷款增量的贡献有限,也就是说,银行希望以开展此项业务作为盈利增长点还非常困难。这是由于银行初涉并购贷款,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认知不足,在拓展业务时可能更为谨慎,此外,贷款对象仍将以银行较为熟悉的传统行业企业为主,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可能会受到限制。

  更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要求开展并购贷款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在10%以上,这条硬性标准限制了浦发银行、深发展、民生银行等资本充足率尚不足10%的银行以及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资本充足率在10%左右的银行。尽管上市银行采取了各种方式补充资本金,但短期内无法改善资本状况。


  银行缺人才 “风险可控”恐难实现

  根据《指引》,商业银行应在内部组织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门团队,对银行发放并购贷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但记者在对银行以及相关专家的调查中发现,以目前商业银行风险投资部的实操水平,要完成包括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在内的多项主要并购环节的管理控制工作,难度系数非常大。

  据某外资银行高管介绍,国外银行将发放并购贷款称做“危难性投资”,因此严格要求从事这样业务的银行员工,要具备多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甚至要求这些人有从事交易破产方面律师的经历。在这方面,银监会也要求商业银行必须配备专门风险管控团队,为并购事项把关。同时要求该团队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成员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专家、信贷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但据记者调查,目前国内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情况相对落后,人才匮乏,能否为如此复杂的并购业务把好资金出口这一关,还很有难度。


  蛇吞象并购无法避免

  提及“蛇吞象”,我们的疑虑当然最先来自于资金方面,事实说明,很多企业要并购的企业规模超出了自己企业的资本总额,在此背景下,如何才能有足够的钱顺利完成并购,如何才能让巨大的资金流动不影响自身企业未来的经营,这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事实证明,类似“蛇吞象”的并购案例是完全能实现的,北京本土企业京东方科技集团就是其中一员。2003年2月22日,京东方张开蛇口吞并了韩国现代半导体株式会社和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与薄膜场效应晶体管业务有关的资产,相应的资产交割手续也同时办理完毕。

  在整个并购过程中,京东方的出资虽为3.8亿美元,但真正自筹的资金只有6000万美元。它通过自有资金购汇6000万美元,同时在国内银行贷款9000万美元,以此1.5亿美元用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子公司BOE-HYDIS。另外的2.3亿美元,一部分来自被并购方的最大债权银行韩国汇兑银行联合其他三家银行和一家保险公司提供的贷款,由BOE-HYDIS以资产抵押方式获得;另一部分来自韩国现代半导体株式会社提供的卖方信贷。京东方只用对国内贷款负责,而国内银行的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1.69%至1.985%,这也是很优惠的条件。

  这是个相当成功的“蛇吞象”并购案例,但很多专家认为,在实际的并购中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像京东方一样顺利。“最大的风险在于‘蛇吞象’之后,所谓的海外优质资产无法为母公司提供利润增长的空间,这将导致母公司无法通过正常的资金回补扩大境内业务。”在分析上述案例时,国内某并购专家这样表示。


  银行为企业高溢价并购买单

  在并购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变相炒股票的情况。特别是本次银监会对企业认购股权也开了闸,这就表明认购企业股权后,即成为被并购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大股东之一。

  此时存在一个问题,如果A企业认购B企业股权的行为仅仅是为了炒作B企业的股票,那么银行发放给A企业的并购贷款,就如同为一个股民提供用于炒股的资金一样,存在重大投资风险。

  “因为企业可以从二级市场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所以其中肯定存在和散户一样的炒股风险。银行作为融资方,也承担着很大的风险,所以银行一直都在强调风险控制团队的实力。”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并购一旦失败 银行抽身乏术

  “如果企业在海外并购的最后一个环节中失败,很可能导致银行前期投入的并购贷款无法顺利回收。”在谈到上述问题时,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随启这样表示。他同时表示,很多并购案例都夭折在并购的最后几个关键环节上,而此前银行为企业提供的并购贷款已经在并购活动中发挥了作用。

  而据记者调查,大约有60%的并购案例以失败告终。并购行为一旦失败,银行将很难从事件中抽身。银监会相关人士举例说明,比如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时,这个企业已经在生产经营当中。企业并购活动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并购方并没有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里,因为并购方还没有被并购过来。如果这个并购不能成功,企业资金回流的问题将很难解决。

  “最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企业在申请并购贷款时都会以实物进行抵押,比如房产,一旦并购失败,银行原则上可以处置这部分抵押。但在金融危机的今天,地产价格习惯性缩水,银行能否通过质押物弥补损失,此问题有待考量。”对此问题,某外资银行公司业务部高管这样表示。(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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