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来源:晶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4:57 作者:

  业内期盼已久的P2P监管细则终于正式出台!昨日,中国银监会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网站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深圳多家P2P平台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监管细则的落地是整个行业近年来翘首以盼的重大事件,标志着P2P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不规范平台将要整改

  投之家联合创始人、CEO黄诗樵认为,意见稿明确了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平台不是金融机构,不设注册门槛,不能进行担保,但可引进第三方担保;明确了平台“去担保化”,规定投资人自行承担资金风险。目前行业多数采用担保或风险备付金制度,大多数平台需要进行拆分和整改才能满足要求。

  意见稿第四十五条规定,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8个月。理财范联合创始人、CEO申磊认为,在暂行办法18个月的过渡期内,必将引发行业在业务合法合规方面的整顿和新一轮洗牌。

  未来P2P符合普惠金融理念

  珠宝贷副总裁李敬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稿一开始将P2P定位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实际说明了监管层把我国P2P的含义进行了本质回归,即P2P只是一种点对点的互联网借贷行为,后面所有条目基本围绕这个含义展开。

  PPmoney董事长陈宝国透露,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昨天正式发布了《广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则(草案)》(以下简称“准则”),不少内容同样高度契合监管细则的指导精神,未来准则有望和监管细则一道,共同把行业的合规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针对P2P监管细则,易享贷CEO赵迪表示,此次出台的监管细则从内容上看还是比较全面的,涉及监管、业务、营销、信息披露等多方面,有利于保护投资人的权益,也有利于规范运营的P2P平台做大做强。在监管细则的指引下,未来P2P行业将定位于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符合普惠金融的理念。

  银行争夺优质P2P平台

  意见稿中规定,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

  据了解,在P2P较为活跃的广东地区,某国有银行已经率先展开部署,希望能够尽早抢到部分实力较强的平台资源。有平台透露说,目前多家银行竞争一个P2P平台的情况不在少数。据悉,小牛在线已与广发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而麦子金服旗下的网贷平台已经与招商银行进行存管合作。壹宝贷执行董事陈雄辉透露,除华兴银行外,南昌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其它5家银行都在向其寻求合作。可见,优质平台已成为银行争夺的香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