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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回应称被举报疫苗存风险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 09:03 作者:肖玮
    继湖南纪委官员举报药监局前局长擅自将南方金银花改名为山银花后,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和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依生药业董事长张译又联合实名举报多位医药检测、监管部门官员,称辽宁依生药业生产的多批狂犬疫苗送检后,被无故“不予以批签发”,导致企业损失严重。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于昨日打破沉默回应称:“该企业疫苗染菌,存很大安全风险。”

    据了解,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

    昨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上刊发中检院就上述疫苗批签发情况的说明,指出2013年2月以后,中检院在对辽宁依生公司申请的120批狂犬病疫苗批签发过程中,先后发现3批疫苗的多支样品无菌检验不合格,且多次复检都显示细菌污染阳性,在此背景下,其余同一生产周期的117批疫苗也有可能存在被细菌污染风险。“疫苗染菌,是疫苗类产品最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一旦接种染菌的狂犬病疫苗,会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甚至危及接种者的生命。”中检院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