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在丰富金融产品、发展普惠金融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央行已发放了逾25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同时,行业发展良莠不齐、严重的安全问题等为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近日,银监会和央行联手下发《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 保障客户资金和银行账户安全。
新政“严苛”,第三方支付面临挑战
第三方支付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与之相关的争议也在不断发酵。为规范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近日,银监会和央行联手下发《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综观整份文件,《通知》从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出发,对有针对性的问题进行了细化规范。譬如,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资质方面,《通知》要求首先银行要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客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的账户关联、业务类型等。在客户提出申请且通过身份验证和辨别后,在临时期限内可以适当调整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至于限额是多少、临时期限有多长,由银行自己决定。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各家支付机构的规模和风控能力不尽相同,采取一刀切的方法难免武断。这项规定是将权力下放给银行,银行根据各家支付公司和客户的情况具体自己确定限额和期限,这也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精神。
但是,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立场而言,此项规定无疑是一大“紧箍咒”,快捷支付的额度受到限制,将影响快捷支付的发展。
此外,《通知》还在赔付责任方面、信息安全、加强银行内部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在越来越“严苛”的政策规定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行业发展存在问题多,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以“支付宝”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近年来发展如火如荼,但产品鱼龙混杂,发展良莠不齐,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金融业界及市场要求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监管的呼声不断走高。
今年3月13日,央行下发紧急文件,叫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叫停的还有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3月16日,《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被曝光,拟要求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消费方面,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随后,四大行均表示,已下调支付宝快捷支付额度,每月不超5万……此次《通知》的发布,更进一步说明业界对第三方支付风险的警惕,相关部门将其纳入监管势在必行。
被央行叫停的二维码支付受人诟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据悉,目前二维码技术、业务模式仍未成熟,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标准,即便是发达国家,亦未有在金融服务领域大规模应用的案例。业内人士对二维码支付表示担忧,“一是二维码生成机制和传输过程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支付终端的安全性较难保障;三是二维码支付指令验证手段较为单一,安全性屏障不够。”
除支付方式上存在安全隐患,在监管上,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存在问题。据了解,去年在例行的支付检查中,监管层发现某规模较大的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存在游离监管的问题。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并只能选择一家备付金存管银行。但是监管层在检查中发现,该支付机构明面上与多家银行建立正常的备付金管理业务往来,与此同时在某中小银行内部设立内部账户,这些内部账户是用于记录银行内部科目的过渡账户,支付机构将部分备付金转至该银行内部账户,以逃避监管。
规范合作模式,促进行业发展
银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通知》,从细节规范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放眼未来,这将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的良好发展。部分业内人士对《通知》的发放表示支持,监管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出台的上述文件,填补了部分监管空白,厘清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责任,同时“希望未来能对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责任进一步明确和清晰的界定”。
监管精神已提出,在操作层面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得看文件中的条款是否落实到位。
不可忽视的是,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银行的市场“蛋糕”已经被第三方支付公司分食,银行深感危机,借诸多法规文件来“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可以看做是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抢市场主导权的手段。但“监管”不能成为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紧箍咒”,不能遏制创新,正如郭田勇所言,“互联网金融和新兴支付的监管怎么做,我认为关键是要遵守两条底线:第一,尽量不要遏制创新,不能以降低金融服务的效率为代价;第二,不能让监管手段成为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工具。”
